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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炼尸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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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七是长义在沙漠深处捡回来的,那时候她才几个月大,被狼王叼着奔跑在沙漠里。

长义冒险把她救了下来,带回胭脂门中教养。但也是从那以后,罗刹城附近群狼环饲,尤其是白毛狼王,守着罗刹城徘徊了三个月。

后来初七三岁时,沈雀辞带着她第一次出了罗刹城,就引来了群狼,可把沈雀辞吓得不轻。但狼群并没有伤害她们,白毛狼王还蹭了蹭初七的手,抖着雪白的毛发仰天长啸。

从此以后,初七和狼群一起生活长大,狼是最聪明的猛禽,久而久之,初七竟能驱动狼群,引它们打猎。

因为带初七回来的那天是腊月初七,所以每年的腊月初七,就是她的生辰。

狼王会带着群狼,叼着各种各样让人哭笑不得的猎物,守在罗刹城外面一直等到初七出来才肯罢休。

沈雀辞摇摇头,对麟娘说:“初七毕竟是人,与朗润园相处不是长久之计,我打算让她跟洛师兄学医,以后…若是可以,便不要再回罗刹城了。”

这在沈雀辞心中考虑了很久,她可以忍受自己这一生在黑暗中踽踽独行,无论前路多险多难,她都不在乎。

但是初七是她看着长大的,沈雀辞有时候会觉得初七是另一个自己,那个原本就该天真无邪的自己。她不忍心看这么可爱的一个孩子,陷入这场腥风血雨中。

“你说的也有道理,但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以后的路谁又说得准呢?”

麟娘叹了口气,拍了拍沈雀辞的肩膀,“胭脂门这些年,辛苦你了。”

星星挂在无穷无尽的苍穹之上,闪烁着微弱地光。沈雀辞换了身素衣,脚下踩着柔软的细沙,看着罗刹城的方向,衣袍猎猎,墨发飞舞,步履坚定往前走着。

罗刹城离往生客栈本就不远,天将破晓时,沈雀辞已经站在了巍峨的城门口。

她抬头环视四周,黑色的石门上全是刀痕,用天星石垒的城墙上也有刀剑留下的伤痕。就这么静静地看着,她似乎感觉到了十五年前那场大战的惨烈。

罗刹城不是城,而是一座坟。而她,就是坟墓里走出来的阎王!

城楼上立着一个人,朦胧的天光下可以看到那个人正低着头看下面,沈雀辞一抬头正好和他对视。

他穿着破烂的盔甲,杵着一柄长剑单膝跪地,有风过,吹起他身上的风沙散落四周。

“十五年了,您且看着吧,看着罗刹城的所有人,如何替你们报仇雪恨!”

沈雀辞对着他说完这句话,然后走近城门,打开机关开启厚重的城门。

天光破晓,温暖的阳光照射下来,照亮了立在城墙上的人,干瘪的脸,空洞洞的眼眶,俨然是一具被风化多年的干尸了。

沈雀辞进了罗刹城,一群黑衣人立刻迎了上来,对着她恭恭敬敬地行礼。

“主子!”

一群人黑压压跪了一片,沈雀辞的一身素白衣衫站在他们面前格外明显。

“都起来吧。我回来看看,你们可好?”

沈雀辞往前走,扶起跪在人群最前面的一个女子,“天气冷了,你怎么还穿得这样少?”

女子不好意思地挠头浅笑,“我练功的时候,把外袍划破了,还没来得及做新的。”

站在她旁边的俊俏少年嬉笑道:“也不知惊雨是怎么了,最近是胖了,衣服总是不合身。”

“你才胖了!”惊雨立刻炸了毛,抬手就要打他,但又在看到沈雀辞的时候,收回了手,嘟囔道:“我没胖,只是衣服小了。”

沈雀辞哭笑不得,看了看她的衣袖,“确实是衣服小了,过几天你跟我去三清城吧,那里的绫罗绸缎数不胜数,给你做两身新衣。”

惊雨脸上立刻绽放开笑容,“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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