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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个部落各有强弱,每个部落姓氏也会有代表性的图腾,由此来彰显自身的背景,这在蛮荒部族,就是十分重要的了。虽然说都名列十个大部落行列,但每个部落之间所擅长的东西却都不一样。其中最为善战、占地最广的,当属匈奴、鲜卑、契丹与蒙古。这四个部落之中,蒙古部落的孛儿只斤家族,以雄鹰作为家族标志,男子,尤其是地位高的男子,从小就开始训鹰、熬鹰,长大之后肩膀上的雄鹰就是他们的标志与家族的骄傲,他们对于身体素质、战斗能力要求极高,尤其是蒙古族的射术,堪称无双,纵使在颠簸的马背之上,也可以做到百发百中。但是呢,他们对我朝的影响反而不大,毕竟所处地是最为开阔的无尽草原腹地,比起战争或者是侵袭城池,还是纵马狂奔、弯弓射雕的游牧生活更适合他们。”
“匈奴部的赫连家族则是以狼群作为标志,很多赫连家的孩子,据说从小都曾跟随狼群生活,在那片紧挨着西鬼帝国的阴森山林之中,同时也是我们这些商人最常去的地方,那片森林被我们称作鬼母之森,夜晚无处不亮着鬼火,鬼火中很难分清哪是火,哪是野狼的双目。但是那片山林中含有许多大离没有的矿物资源,故而在我的游历中,赫连家族是最为接近我朝的部落,相对没有那么原始,但绝对不输与其他部落的野蛮。甚至更有甚者会给孩子喂狼奶,由此使得赫连家族的人拥有极为敏锐的嗅觉,以及狼一样在黑夜之中也能看清一切的眼睛,故而赫连家族的刺杀与偷袭,就如同黑夜中的狼群,致命而有序。”
“契丹部耶律一族与我朝荆州边关战事相连最为紧密,契丹人将鬣狗作为图腾,他们就像鬣狗一样,不论是力量还是骑军推进能力,在各大部落中都不拔尖,但确实最为难缠的一个部落,如果遇上他们,很可能他们会一直跟在你的身后,不断的骚扰、偷袭,等到人们厌烦了、疲惫了,耐心极好的他们就会跳出来,结束游戏。契丹所在的地方,就是我朝边关与无尽草原之间的那片戈尔丹荒地,其中那片规模巨大的魔鬼城,就是耶律家最喜欢的猎场与堡垒。没有人能在魔鬼城击败耶律家的人,也没有人能从其中走出,那是一座真真正正的墓地!”
“至于鲜卑部落的拓跋一族,则是将人马作为图腾,那是传说时代的生物,没有人见过,他们生活在鬼母之林、无尽草原和戈尔丹荒地的交界处,最为注重骑术,不论是三者当中的任何种地形,他们的骑兵都能稳定发挥,来无影去无踪,他们的轻骑兵虽然无法与我朝边骑重骑兵相互对撞凿阵,但那种恐怖的、来去如风的机动性根本就不是一般骑兵能够追上,不断地通过小规模的消耗与进攻,这就是鲜卑人能在梁州边境兴风作浪的缘故。”
“剩下的六个部落之中,你所打听的红妆部最为有趣,慕容家的人将毒蛇作为自身图腾,从小就有与蛇共舞的习俗,甚至婴儿的洗浴都会浸泡在蛇血之中,而那些强悍的红妆部战士,更是有蛇毒涂身的习惯,还有将蛇毒化作平时吃肉进食的调料,从而不论内外,都是百毒不侵。这也是红妆部虽然人数最少、也最不喜欢战争却也最为平安的秘密,他们的族人百毒不侵,所以才能在那青蛇绿谷中生存,那里是一处天然的大裂谷,整个长谷多处扭曲,仿佛一条毒蛇,而在谷中更是随处弥漫着青绿色的毒物,故而我们这些到过蛮荒的人,都会称其为青蛇绿谷。其他的部落就算是想来征服,面对那谷中弥漫的毒气烟雾与随处可见的毒蛇,也是要畏惧三分。”
说到这里,胖老板又停住了,很是诡异地露出一个微笑,看了看莲心身边的莎莎。莲心察觉到了他的小动作,却也是不由得看了一眼莎莎,后者睡得很熟,脸上带着满足的微笑,嘴角还流了些口水,不知道是在想红烧肉呢,还是豆沙包。
“您继续。”莲心笑了一下,伸手给莎莎擦了擦口水,转过头来看向胖老板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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