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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酒,两口肉,吃的不亦乐乎。
最后大半的鸡都被这爷孙俩吃了。
刚才老朱暴怒,纯粹是出于应急反应,冷静下来觉得这混小子应该不知道自己的身份,吃起叫花鸡来那一个叫香啊。
当初当乞丐的时候要是有叫花鸡吃,这皇帝不是陈友谅就是张士诚当了。
“咦?这是什么肉?!”
老朱夹起一块红烧肉进口,咬起来忒有嚼劲,肉香醇厚,还有那说不出的调味料,停留在口舌中的味蕾炸开。
“爷爷,是牛肉。”
“什么!”
“是牦牛肉。”
眼看老头又要瞪眼了,朱瞳想吃顿清净的饭,不得不解释道:“牦牛来自于西北大草原,温和,雄壮多肉,但不能用于耕地,当百姓人饲养来吃肉或取乳……”
(洪武十三年,大明四川都还没收复完,故在西北方向也没有领土。)
“这么好的牛,咱大明百姓也应该吃上。”
听到解释,老朱沉默之后突然来了一句,接下来整顿饭就陷入沉思,时而皱眉,时而瞪眼。
好好的一桌菜,被他吃成了味同嚼蜡。
饭后,老朱连茶都不喝,催着朱瞳要去见识一下所谓的工业化生产。
虽然此时大明腹部大致平稳,但北方残元依旧虎视眈眈,像四川,云南边缘地区依旧还没收复,其他地方也零星的反复抵抗,导致大明的财政压力极大,不得不长期富裕的江浙地区征收高额的税收补贴朝廷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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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户部尚书换人的速度都快赶上老朱换侍寝妃子的速度了!
听说工业化生产,不仅能够减少开支,还能大大增加产出,老朱怎么能不心动呢!
在老朱的催促下,朱瞳匆匆喝了口茶水消息,就往外走。
三人刚走出衙门,大壮也正好从衙门里牵出来一匹银鬃马,比老朱牵过来的毛驴足足大了好几圈。
这匹银鬃马看着很年轻,不超过三岁,但个子已经长得一人高了,四条腿结结实实,蹄子又大又圆,身上的毛像炭火一样红,脖上那排长鬃却是银灰的,十分醒目。
见到这匹骏马,老朱眼珠子都瞪出来了。
这是活脱脱的千里马啊!
老朱起兵于乱世,建立政权后又时刻受到来自北方游牧民族的军事威胁,所以更深知马匹的战略意义,对马政给予前所未有的重视。
他多次强调“马政,国之所重”,从立国之基的高度认识马政,建设马政事业。
洪武四年,老朱下旨“置郡牧监于百里营所,随水草利便立官署专职牧养”。为加强对马政的统一管理,老朱又于洪武六年下旨设置太仆寺,“掌牧马之政令”。
对于马匹,历朝历代之中,没有几个皇帝比老朱更为在行了。
看着眼前这匹银鬃马,绝对是良马中的极品,放在军马之中万里挑一都不为过。
老朱意味深长道:“太仆寺前些日子把退役了一批军马给到各级衙门使用,难道你这匹骏马也来自于太仆寺?”
朱瞳揉了揉马的鬃毛,“你还别提,提起这件事我就生气,太仆寺的老常给我们县衙分发的那匹老掉牙的马,跑起来比老太太赶集还慢,本来我们衙门就没钱,养它还不如多养个杂役,起码还能够给我干活。”
“那马呢?”
“卖了。”
“钱呢?”
“买这匹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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