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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时候会对另外一个人,生起了一种“相随千里不觉远”的感觉。
这种感觉,可以是对亲人,也可以是对友人,甚至对自己不相识、未谋面却仰慕、敬重的人,不管是男是女,都会发生。
──可有没令你产生这样感觉的人?
──还是,仍有没有这种感觉?
对方恨少而言,却肯定有。
男女都有。
男的,他是对沈虎禅。
──世上有一种人,你为他做事、打拚、卖命乃至牺牲,仿佛都是理所当然,也心甘情愿的;对方恨少而言,沈虎禅就有这种魅力。
女的当然就是明珠。
──对明珠为何会这样子,方恨少也说不上所以然来。
他对温柔也好。
好得就像对唐宝牛、张炭一样。他可以为她不惜树敌,不问是非,都一定帮她。在别人遗弃她的时候,他一定支持她;在她需要朋友的时候,他也一定会在她身边。
他待温柔就像……兄弟。
──一朝是兄弟,一辈子都是兄弟。
一旦成了兄弟,那就不问贵贱,不求利害,他做错了不背弃他,他做对了就全力鼓励他,并肩作战,有难同当,那种在他今天得意时你叫他“大哥”,明朝他失意时你倒打一靶,跟他划清界限的,是猪朋狗友、酒肉之交,跟“兄弟”八辈子扯不上关系。
只要成了兄弟,你就准备成为他有难时的支点,无助时的支撑,雪中送炭时烧热的炭,而不只是在他已繁华似锦之际,攀附上去的那一朵可有可无的花。
可是,伴着明珠,方恨少觉得她才像花,他自己只像瓜。
傻瓜的瓜。
方恨少也喜欢玩乐。他以为走在细雨中,迎风吟诗,在月夜里,把酒浅酌,已经是很惬意的事了。
明珠也好玩。
却不是这般玩法。
入夜之后,下过一场一场大雷雨,他们就奔在雨中,雨势颇劲急,明珠在雨中,一面奔走,一面还要跟他比赛:
谁眨眼多谁便算输!
──问题是,雨那么大,那么密,又那么急,打在眼睑上,加上奔驰的速度,很痛,有时,直接打在眼睛里,不霎一下眼是不行的。
明珠却硬要比这个。
明珠有一对明眸,比真正的明珠还明亮些。
方恨少也有一双大眼。
他的眼睛就似童话里的小公主都拥有的那一种水灵灵的大眼睛,眸子黑而亮,眼白雪而明,可是,一场比赛下来,跑到今忘寺,他一双眼已给雨水打红了。
几乎还打肿了哩。
后来,俟今忘寺前蔡般若跟钟诗情与梁四连战二番之后,大雨已歇,换作雨细淅沥下,明珠拖着方恨少就走:
“我们追四公子去。”
对这一点,方恨少显然并不乐意。
“为甚么要追他?”
“我要找机会报仇。”明珠这样告诉他,带着她一向乐天知命的性情里少见的恨意,“我要杀冷不防。‘如是我闻’与‘姑妄听之’在一道儿,不好对付。趁他今夜落单,掩上去杀了他也好,伤了他也罢,一雪他们当日奸污我们母女之仇。”
方恨少一听就火起。
“该杀。”
──况且,他无意间拾获了钟诗情的“天网彩伞”,也想物归原主。
他听明珠说过:在她身在“南天门”时,钟诗情这“女天王”很厚待她,所以,他也对钟诗情生起好感来。
刚才,还出语助了钟诗情一把,把蔡般若气得吹胡子、瞪眼睛的。
不知怎的,蔡般若看来能赢敢输,堂堂大宗师气派,武功又高不可测,杀着凌厉,恪守信诺,但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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