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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开张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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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采购花了我们不少钱,进了几大箱黑胶唱片和部分磁带。考虑到是新开张,一个月的存量估计有了。选购过程中我还发现一个问题:懂音乐不一定懂市场。还真要有波波这样有商业、市场经验的人:不然你进的货你是喜欢了,市场不喜欢就事与愿违了。这与挑你自己收藏的唱片有根本的不同。

我们听从波波建议,选择市场接受度高的如流行情歌、轻音乐、轻摇滚为住,毕竟国内的市场才刚刚打开,更直接的原因就是这批次库存里根本就没有顶尖乐队和明星。

我家离知源最近,货都搬到了我这里。赶在下班我前给光打了个电话,让他晚上来家里过过目。柯哲晚上有事先走了。波波和珠江在我家扒了口老妈做的虾仁紫菜蛋炒饭,迫不及待地打开箱子开始整理。因为要逐张翻译唱片的内容,如专辑标题,演唱者,背景资料(便于推广时介绍),波波、我英语都一般,珠江又偏古典,对流行的好多也是陌生,进展很慢。

我纳闷白天在上海波波那么自信挑这选那的依据是什么。好在光赶到了,最近要培训新员工,所以来晚了。

看到光我的心就定了。

光就像一本行走的“英汉音乐大辞典”,翻译唱片手到擒来。他翻译一张波波登记一张,我字儿漂亮写标签。珠江再一张张贴在唱片的一角,并归类,非常效率。

处理完唱片后是定价。因是新开张,又不是闹市,大家同意把起始售价标得保守一点,以后根据销量再做浮动。

快结束的时候房间进来一人,一米八几,肥头大耳,留着莫西干发型,眼神桀骜不驯;脖子上挂着钥匙链般银光闪闪的骷髅项链;上穿大号红格子衬衣,外面套着长不及腰的发白牛仔夹克;下面是条露着膝盖的破牛仔裤,脚蹬翻毛高帮皮靴——正是我刚从工艺美术学校毕业还没工作的弟弟飞仔。

飞仔刚从武林广场跳舞回来。他比我小四岁,小学时在少体校练过一阵足球守门员,扑闪腾挪,身手敏捷。我和别人在武林广场“斗舞”他也常常加入,且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因为他会做那些我做不了的如“单手支身旋转”等高难度动作。而我自从和光搞了歌迷会后,与霹雳舞几乎拜拜了。

飞仔进来的时候把大家都吓了一跳,以为是哪来的黑帮打手。我介绍后才定下心来,都说我们俩差别太大一点都不像。

看到家里这么多人和唱片,飞仔十分兴奋。除了霹雳舞,他对音乐也很喜欢。他的音乐启蒙正是香港粤语歌最流行的时候,但对谭咏麟、张学友、陈百强之类不太感冒,最喜欢的是beyond和达明一派。不过,自从我把警察、U2、邦·乔维、滚石这样的顶尖乐队组合介绍给他后,他就再没听过粤语歌。其中警察乐队最为他崇拜,甚至给自己取了个与乐队主唱一样的英文名:Sting(斯汀)。当知道我们租了个店面卖欧美唱片,自告奋勇明天要帮我们一起去装潢店铺。

最后一个议题是讨论营业员事宜,为节省开支,三人约定先轮流看店。我比较细心稳重,大家都放心把账目财务交由我掌管。光认为开音像店是传播欧美流行乐的最直接也是最好的手段,尽管最近忙得要命,说开业时一定会来捧场。

大家忙到深夜才散了准备回家。这时珠江看了看手表,长叹一声:“哎,我还得去上夜班。”

可怜的人儿。

次日一大早,波波和我买来铝合金角架,准备钉在墙上展示唱片。到知源门口,看到飞仔正拿着刷笔,地上扔着几罐颜料,在老鲍那块贴磁带海报的三夹板背面画着鲍勃·迪伦(bob dylan)的头像。已完成了大半,摇滚味很浓,挺吸引眼球。这对学美术的他来说是小儿科。

我和波波钉好唱片架,刚在展示唱片,脸色煞白,愁云惨雾的珠江骑着单车赶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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