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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已找到買主,要帶去江南的東西也收拾得差不多。有支商隊三月從京城出發往蘇州去,我將搭乘他們的馬車。
張公子差人送信給我,約我在城東的瓦市見面。
「今天這戲班子共十幾號人,樂師歌伎舞伎都有——」瓦市勾欄的演出開始前,張公子向我介紹道。
我有些莽撞地打斷他的話,問道:「您為何突然請我來看戲班演出?」
「小王爺打算買下這個戲班子,為了春川。」
我啞然失笑。
張公子聽見笑聲,瞧我一眼,接著說:「他們當王爺的,往自己府上整個戲班子算不得什麼。但這對春川來說確實是好事——」
「您別誤會,我沒別的意思,」我連忙搖頭,「我是為他高興。以後他想跳什麼跳什麼,想跳多久跳多久,自然比跟我浪跡天涯要好。請張公子日後也多關照他。」
他嘆口氣:「希望你真能這麼想。還有小王爺……其實他這人並不壞,甚至可以說比這京城內的大多紈絝子弟都要好。我跟他小時候就認識了,那年他七歲,在王府外邊兒撿了只被人打斷腿的小狗,他天天給它換藥包紮,好不容易救了回來。結果王爺扭臉就給他送走了,說是怕他玩物喪志。所以,即使他在這事兒上略顯偏激,我也覺得是事出有因——他打小就這樣,對自己的東西看得特別緊。你畢竟是他的兄長,還請多擔待些。」
「我知道的。」
我哪兒會不知道。他救過的那隻瘸腿小狗我知道,他上月為何只砸爛那把舊琴我也知道。
當年父親怕他玩物喪志,便把那隻小狗帶來城郊給我養;他只學了兩年的琴,因為父親覺得朝堂上不會有人因他精通音律便高看他半分。父親希望他專心讀書習武總有一天成為國之棟樑,於是把他的狗送給我,把他的琴也送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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