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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主又在母親肚裡悶得時間太久,出生後腦子不好使,如今二十二歲的人了,痴痴傻傻還不如那五歲孩子。
原配死後王大江續了弦,繼母對前邊留下來的兄妹兩個非常不喜,尤其是對她這個傻子。好在雙生哥哥是個精明孩子,也知道心疼妹子,從小到大都把她帶在身邊,小心翼翼地保護著。這麼多年她雖然傻,倒也沒被什麼人欺負過。
好日子不長,十四歲那年哥哥參了軍,這一去八年杳無音訊,家裡人都以為他死了。
哥哥不在,王燦榮就成了這個家裡最多余的存在。
別人家的姑娘繼母看不順眼,隨便找個人嫁了也就是了。可偏偏她是個傻子,就算是臉蛋漂亮也沒人家願意要。
這要是討回去做媳婦,什麼活也幹不了,不就成了個吃閒飯的?
而且村裡的老人有話,傻病留根兒,老娘是傻子,生出來的孩子十有八九也是個傻貨!
就是因為這樣,繼母對她嫌惡更甚,不是打就是罵,早就看她礙眼,明里暗裡往外丟過很多次,最後都是祖母王老太太給找了回來。
繼母知道她丟不掉,又怕被人抓到小辮子說她心思歹毒,於是就想了其他法子。
一次,她在河邊洗衣服時直接將原主給推進河裡。幸而路過這裡的申屠壯一猛子扎進去,將人給撈了上來,不然原主這輩子就只能當個水鬼了。
人救了上來,繼母動了歪心思,為了將她這個累贅丟掉,真的是無所不用其極,拉著申屠壯不放,非說碰了身子就必須負責。
這也就有了昨日的洞房花燭夜。
第二章 …
其實按照申屠壯這個長相,村里應該有不少人家想把女兒嫁給他。
可是在古代勤勞的勞動人民眼中,長相真就不能當飯吃,一個窮字就能擋住所有的桃花。
於是這壓花村婚事最艱難的兩個人,一個窮光蛋,一個大傻妞,就這樣被湊到了一塊。
其實,申屠壯不是村裡的人,而是意外被河水衝到壓花村的。
一年前,申屠壯被河水衝到壓花村後山腳下,他渾身全都是血,衣服也被撕扯的不成樣子。那傷口的形狀,一瞧就是被山上的老虎咬的。這人也是命大,被咬了那麼多口還能活下來。
只是他被河水衝下來時撞破了頭,腦子壞了什麼事都記不住,連名字也不知道,嘴裡就只會念叨申屠兩個字。
村里人以為這是他的姓,看他長得壯碩,索性就直接喊他申屠壯了。
從那之後他就在村里住了下來,在山腳下一片荒地上搭了個茅草屋,靠著打獵的本事也能吃得上一口熱飯。
申屠壯打獵是一把好手,這一年的時間靠著賣獵物攢了點小錢,蓋個小瓦房也是可以的。
只是後來出了王家強迫他娶王燦榮的事兒,這錢就全都拿出來娶媳婦了。家裡的喜被、鏡子、蠟燭紅棗等一些東西,幾乎是掏空了他的家底。
不光如此,就連申屠壯半年才能打到一次的野山羊,都被王燦榮的繼母要去做了聘禮。一個傻子換一頭野山羊,給繼母高興得跟個什麼似的,她也沒想到,申屠壯會真的娶了王燦榮。
「哎呦,你怎麼出來了!」
正聽的投入,一個蒼老嫌棄的聲音冷不防擠進耳朵里。王燦榮循聲望去,就見一滿頭白髮的老嫗拄著拐棍走了過來,朝著她的胳膊就懟了兩拳。
「男人不在家,你一個人出來亂跑什麼,再跑丟了我可不去找你!」
王燦榮被懟的生疼,她揉著胳膊,皺眉看著老嫗:「你是誰啊?」
「哎呀!榮娘子這是怎麼了?連自個兒親祖母都不認識了。」
「是呀,以前雖然傻,但家裡人還是認得的呀。」
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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