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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节 (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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煜最冷淡,最若即若离。

人的好感有时候真的毫无道理。

车流在高架桥上汇聚起来, 各种颜色混淆在灰色的天空下。

感情也很容易混淆。爱情可以在时间的冲刷下变成亲情,友情也可以嬗变成爱情,这中间的界线并不清晰,宋煜也曾经在这分界线摇摆过很多个不眠之夜。

矛盾的是,他一面希望乐知时是清醒的,分得清的,一面又害怕乐知时清醒。

快要抵达目的地,乐知时又咳嗽起来,他侧过头,朝着宋煜的方向,睡相很安静。宋煜把车停好,没有叫醒他,手搭在方向盘上多看了一会儿。他发觉乐知时和小时候其实没有太大的变化,五官长开了些,鼻子变挺了。但睡着的时候,还是和三岁时给他的感觉一样。

他曾经很赌气地想,最好乐知时三岁那年没有来他们家,一直都在英国。或许到上大学前会跟着乐叔叔回国,留在宋家过一个暑假。

那应该会是他们第一次见面,他会成为他的导游,带着乐知时去吃从没有吃过的当地小吃。

或许那时的乐知时说一口英式英语,吃不惯辣椒和红糖,也不喜欢桂花的气味,或许也不太喜欢他,觉得他不够热情。但宋煜觉得自己会很喜欢乐知时的,他可以努努力,在一个夏天的期限里成为他的朋友,再顺理成章地追求他,他们热恋,为即将到来的异国分离而忧愁,而他会想尽办法,求得乐知时父母的同意。

他想他们会答应的,毕竟当年的自己也算是他们自由爱情的小小见证。

乐知时醒了过来,看见宋煜在发呆,自己望了眼窗外,又摸了摸宋煜的手臂,声音很轻地叫了一声哥哥。

宋煜回过神,看向他,“醒了。”

命运如果为他换一条更轻松的路径,宋煜大概也会为这一句哥哥而放弃,心甘情愿选更艰难的开局。他的确需要一个陌生的邂逅来减轻负担,但三岁时站在卧室门边的那个乐知时也很需要他。宋煜想,他永远无法关上那扇门,拒绝那个小孩。

十五年的记忆就是所有问题的答案。

“喝一点止咳糖浆。”宋煜拧开药瓶,倒了半盖子,递给乐知时。

乐知时很讨厌这种药,皱着眉迟迟不接,“我没有咳了吧。”

宋煜没给他太多狡辩的机会,直接把盖子递到他嘴边。乐知时逃不了,只好老实把药喝了,他也不想逛着逛着突然发病,太扫兴了。

他们以前很少一起逛超市,除了被林蓉强行拉去办年货,这是过年时全家的集体活动之一。宋煜高效、怕麻烦,不喜欢漫无目的地买东西,他会提前想好需要什么,然后速战速决,否则就是浪费时间。但乐知时不是,他喜欢充满人情味的地方,超市和家装市场都是,在这种地方他可以待上一整天。

路过的一对男女大概是新婚夫妻,女孩儿很兴奋地拿起一个香薰烛台,告诉身边的年轻男人,这个可以放在他们的卧室里,言语间都是对未来生活的向往。

乐知时也走过去,像个学人精一样拿起那个烛台,没作商量就直接扔进宋煜推的购物车里,以为宋煜不会发现。

“这个不能买,买了也不能点燃。”宋煜拿出来放回原处,“万一引起哮喘就麻烦了。”

“好吧。”乐知时很可惜地看了一眼。眼睛又追上那对小情侣的背影,发现他们在买挂在墙上的画。

“我们也买个画吧,你的墙空空的。”乐知时抓住宋煜的胳膊。

宋煜低头,乐知时的手细白修长,指甲修剪的弧度也很好看,手背上还有一小块针孔的淤青。他抬头看着乐知时,“你知道你现在像什么吗?”

“像什么?”

“着急抄作业的小学生。”

乐知时对他这个形容很不满意,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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