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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节 (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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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

“都是有可能拯救我的英雄。”

但最想救的,还是乐知时。

第95章 出乎意料

宋煜跟着何教授第一次外出的前一晚, 乐知时在公寓里收拾了好久的行李。

“带一件羽绒服吧,那边会不会很冷?我们这边都好冷。”乐知时站在衣柜前犹豫,左手拿着一件黑色羽绒服, 右手拿着一件电光蓝的,“这两个哪个和刚刚那件灰色毛衣比较搭?”

宋煜觉得他很好笑, 于是站到他的身后, 把下巴抵在他的头顶,“我是去出任务, 不是参加时装周。”

“对哦。”乐知时笑了一下,扭头看他,“不能打扮得太好看,万一被人看上怎么办?”他把蓝色那件挂回去,取下黑色这件在宋煜身上比了比, “嗯,这件比较普通。”

宋煜挑了挑眉,乐知时立刻改口, “就是不能完全发挥你的帅气值。”

惦记宋煜的人太多太多了,他恨不得能在宋煜的脖子上挂一个牌子, 上面写着[乐知时专属, 生人勿近]。

不过也只能想一想。

乐知时把羽绒服叠一叠,塞进宋煜的行李箱里, 又在缝隙塞进去一个卷成卷的围巾, “这个要戴哦,围住脸就会暖和一点。我再给你放个毛线帽吧, 我有好多毛线帽……”

“乐知时。”宋煜走过去坐到椅子上,把乐知时拉到自己跟前,手搭在他的腰侧, 抬眼看他,“你这样真的很像一个小媳妇。”

乐知时眼睛睁大了一些,像是对他的形容表示惊讶。宋煜很快换了一个表述,“贤内助。”

“什、什么啊……”乐知时对这个词的反应不小,忽然间有些结巴,解释个不停,“我就是怕你去了会很冷,像上次去西北那样,而且明天一早就要走,我想着帮你收拾一下东西好了,你都坐着不动的。”

“不想收拾。”宋煜抬头盯着乐知时,脸上没有太多表情,很平淡地说,“没什么好带的。”

他在乐知时眼里总是很有序而自律,很少会有拖延症,这看起来一点也不像他。乐知时隔着毛衣摸了摸他的手臂,又拨弄他的表带,“那也不能不带呀。”

宋煜看似被说服地点了点头,“那带一个吧。”说完,他轻轻捏住乐知时的脸蛋,看着他的眼睛,“把你带走。”

听到这么说,乐知时有些不好意思,但又不伪装自己的念头,像小动物一样扑到宋煜身上,仰着脸笑得很可爱,“那你带吧。”

宋煜听罢,故意往后躲了躲,“算了。”

乐知时两手捧住他的脸,拉到和自己的鼻尖靠到一起的程度,“为什么算了?”

“你太招人了。”宋煜磕了一下他的额头,“带出去给我招惹一堆情敌。”

“怎么可能?”乐知时对他的说法很不满意,仿佛都是自己给他找醋吃似的,于是一下子从他身上起来,“我可从来没有主动招过谁。”

“有这张脸就够了。”宋煜觉得他对自己的脸很没有自知之明。

果然,乐知时对他说:“也不是每个人都喜欢我这种长相。”

宋煜无视了对审美的讨论,因为在他看来乐知时已经足够人见人爱,甚至到了一种令他困扰的地步。他的手指戳了一下乐知时的脸颊,指尖陷进柔软之中,一本正经地提问,“在你这里写一个宋,另一边写一个煜。”

他说得煞有介事,乐知时捉住他的手,觉得自己挂牌子简直太小儿科了。

“你这样我怎么出门?”

“那就不出门了,谁都不见,很安全。”

没来由的,宋煜心头涌起一些不算美妙的回忆,是小时候的事,忍不住自嘲地笑了一下。

他经常如此,看着乐知时就会想到一些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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