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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7 章 跑路 (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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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车被马夫驱使着前进,那德福追着跑了几步,大喊:“寅哥儿,等我长大了,我去津城寻你!”

郎追朝他挥手:“德福哥,你要好好照顾自己,你们都要好好的!”

两辆马车载着郎追、秦简和行李往城外去。

秦简盘算着,栀子姐手里有可以宽裕的过两三年的钱财,这是郎家委托她帮忙看院子给的钱,那德福的学费也够用,等过两年,太后和老爷子的事结了,他们还能再见,略略放心。

虽说行路难,但郎善彦舍得给妻儿身上使钱,因而这一路还算顺利舒适。

从京城到津城,途中要经过廊坊,此地因京山铁路而繁华,秦简和郎追途中便在这休息一夜。

秦简去端热水好给郎追洗漱,郎追被放在大堂,让掌柜和伙计帮忙看着。

此时一个青年进了客栈,他个子很高,皮肤黝黑,辫子很粗,凤眼高鼻梁,讲着口音很重的官话,他的头皮很光亮,像是才剃的,不知为何,郎追觉得他身上有股尖锐的野性,尤其是看身形,应当接受过很严格的武术训练。

黑皮青年道:“住店,要通铺。”

伙计应道:“好嘞,您这边请。”

黑皮青年跟伙计往后走,眼角余光淡淡扫了郎追一眼,郎追下意识地往后缩了缩,他才移开视线。

郎追心中疑惑,这个人似乎很讨厌自己,为什么?

他的脸可是比秦欢那个能在电影学院做校草的人还好看的啊,漂亮宝宝不都是讨喜的吗?

小朋友摸摸自己的脸蛋,趁着掌柜的没注意,小声问正在和他通感的格里沙:“格里沙,我长得好看吗?”

格里沙正在喂马,闻言一拍马腿:“你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人!”

虽然格里沙三岁以后就住到山里,只有和妈妈去卖麻花时才能看见人类,但郎追成功拾回自信,他想,那个黑皮应该只是讨厌小孩吧。

郎追提醒格里沙:“别站马后边,万一它尥蹄子就糟了。”

格里沙鼓鼓脸颊:“小马才不会踢我呢,我们可是好朋友啊,对吧,罗恩?”

罗恩坐在书桌后边听数学课,闻言只悄悄地笑,他现在可惨了,上课的家庭教师是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的数学系博士。

罗恩居住的瑞士位于东一区,和郎追隔着7个小时的时差,不过他们那边也在夏令时将钟表调快1小时,所以两边

() 实际时差是6小时,格里沙和郎追则隔着四小时,因此三人通感的时间完全可以凑一块。

郎追如今是下午两点拉两个欧洲娃一起玩,晚上八点以后和菲尼克斯、露娜两个美洲娃玩,知惠和郎追都是亚洲娃,没什么时差,郎追读书认字时叫她一起上课就行。

对于郎追要求搬家这事,除了罗恩懵懵懂懂,觉得跑不跑影响不大,其他四个娃反应不一,但都觉得郎追是对的。

知惠是谨慎,她所处的两班贵族的庭院有着严格的等级划分,小姑娘比谁都清楚,如果一个人拥有了权力,可以肆意凌|虐弱者而不用受到惩罚时,这个人就是畜生,而在清国的四九城里,有很多这样的畜生,人惹不起畜生,那就只能躲远点。

露娜的反应更有趣些,她直接问郎追,能不能想法子跑到南美,她家庄园最近在招医生,郎善彦这种会用草药也能使手术刀的大佬就很合适。

郎追:“唐人街的中药铺子都要倒闭了,济和堂在南美开不起来吧?没有药可以用的话,我阿玛的本事施展不出来啊。()”

而且说服郎善彦把济和堂搬到津城都不容易了,搬到南美?想都知道他不会同意。

菲尼克斯出自政商结合的家族,族中的泰德叔叔颇有权势,甚至曾带着他进white宫去玩过,长辈言传身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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