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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小试牛刀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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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中的一处荒草原上,天空原本万里无云,后开始渐渐充满了此起彼伏的牛角号声。长声的,短声的,急促的悠扬的,低沉的,高昂的,各种各样的声音交织在一起,似乎透露着一种雄壮而又苍茫的情感。

马蹄烈烈,声若奔雷,自东南方向的小山上开始出现了密密麻麻的骑兵队伍,他们紧张而有序的从林木中进入这里,远远看上去,就像是一摊水泼在了荒草之上。

黑色的周字大纛旗迎风飘扬,经过三个月的训练,周毅的骑兵队列已经初步完成,它就像一个大铁椎,在周毅的命令下,可以随时随地、杀气腾腾的钻进敌人阵中,将敌方军队凿个稀烂。

而今天,周毅带着他们来到宁城之外的一个高坡之处驻立,三千铁骑看着坡上那位年轻而又威风凛凛的身影,等待着他的命令,只见周毅迎风呼喊:

“将士们!今日的牛羊可还满意吗?!”

吼!下方密密麻麻的骑兵将自己的长矛和弓箭举起,怒吼着,发泄着他们充沛的体力。

“今日该做何事,诸位可知?!”

“杀!杀!杀!”

张飞、罗平、加央等人大声的喊着,三个月内,鲜卑进犯两次,张飞加央罗平杀敌最多,因此被周毅安排担任司马的官职,各领八百骑。

就在昨日,周毅杀退那一波鲜卑小队之后方才想到,目前鲜卑可能还不知道自己这方的城防变化,否则也不会一再派人来送死。

不过这次之后,鲜卑察觉到两个小队在同一地点被全歼两次,肯定会怀疑这个地方的军防增强,因此周毅便做出一个决定,趁着骑兵战力初步形成以及信息优势,先行一步歼灭敌军尽可能多的敌方力量。

骑兵们看着他们年轻的将军,三月来,周毅已经用他的勇武征服了他们。

“今日之肉!乃是鲜卑之血肉!我大汉男儿本该生当五鼎食,死亦五鼎烹!岂能受鲜卑之辱?且记住!丈夫不言耻,受辱必拔刀!鲜卑今日夺我疆土、明日抢我衣食、后日杀我乡莘!吾等堂堂七尺男儿,此时不拔出利剑,更待何时?!”

“杀鲜卑!杀鲜卑!杀鲜卑!”

大军声势浩大,周毅一挥鞭,“出发!”

大军向北开动,周毅看着自己集结的三千骑兵,志得意满。轰隆隆的声音传入耳中,犹如惊雷落平地,貔貅晃山林,自有倾城随太守,千骑卷平岗之感。

不止大汉,鲜卑的地盘依旧不逞多让,檀石槐统一鲜卑后,向南掠夺大汉,向北抗拒丁零,向东击退扶余,向西进击乌孙,完全占据匈奴故土,东西达一万四千余里,南北达七千余里。

靠近大汉北方的鲜卑可以分为三个地带,一个是西侧云中、雁门一带,属于并州,二分布于代郡、上谷之地,三则是散布于辽西、右北平和渔阳塞外,周毅目前从上谷而出,其实正是鲜卑防线的中心附近。

鲜卑跟大汉一样也是一堆一堆的居住的,只不过大汉人比较多,而且是围城而居,种粮为生,而鲜卑则是部落围居,不断移动,游牧为生。

这也是周毅敢带兵进来的原因,鲜卑大军虽然会活动,但一般都在鲜卑王廷附近,不会跑的离大汉这么近,因此周毅遇见鲜卑大军的概率十分之小。

而且长期以来,鲜卑抢了东西就能走,但是汉朝的郡守却自成一地,很容易遭到游牧民族的针对和报复,因此大汉近些年来总是龟缩不出,被动防御。除了去年主动进攻之外,几乎没有出城进攻的先例,因此只要派出斥候,便可以轻易得知附近毫无防备的鲜卑部落。

周毅眼前,正是一个三四百人的鲜卑部落。没有任何犹豫,周毅挥鞭一指,左右皆知其意。

踏碎他们!

十倍的兵力,高昂的斗志,严密的战甲,搭配双脚马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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