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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歌眼睛一亮,拿起另一杆长枪抛给韶信,“韶大哥,你再看看这杆枪,看它与你手上那杆有何不同。”
“嗯?”韶信拿过来仔细瞧了瞧,面上有些疑惑。
荀飞光先发现端倪,接过来仔细看,问,“这两杆枪差不多?”
沈歌连连点头,这两杆枪论是外观还是重量,乃至手感都差不多。
这些枪在类似于集体流水线的环境中被生产出来,受个人风格影响极小,比较好做品控,废枪也少。
“有军士们做好的粗胚打底,铁匠的效率大大提升,这一排枪全是一名铁匠做成的,自然差不多。”
流水线分工作业出现得比较晚,纵使是沈歌前世也是二十世纪的事,这年头压根没有这种先进的方式。
荀飞光敏锐地意识到其间的价值,“这么说来除了枪之外,其余事务也可采用这种方法,分工来做。”
荀飞光几乎一点就通,立即联想到其他行业,如种地,倘若有人专门除草,有人专门播种,有人专门施肥,那么那个人做熟了某一样,动作自然会快得多,合作起来,这一帮人做出来的事也多。
沈歌点头,“是,不仅长枪能这般做,其他事情亦能这般做。”
夫夫俩对视一眼,都想到一块去了,唯有韶信还有些不太回得过神来。
有分工合作的法子在,这一批的军械准备得非常快。
荀飞光令人将长枪分发下去,五人一组,命将士们迅速将长枪练熟。
这么多将士,光是各种训练也不顶事,必须得经过真正的战场洗礼,方能练出一支虎狼之师。
沈歌将这想法与荀飞光一说,荀飞光亦深以为然。
大燕先前无人这般练过兵,莫说大燕,纵使整个历史上也无人这般练过兵。
荀飞光知晓沈歌的来历,他以前的奇思妙想亦不计其数,像甚负重跑,拉练,林地生存,水中训练,清凌卫的训练早已自成一家,花样之丰富,整个大燕无军能及。
在这般洗礼之下,清凌卫的将士越发灵活,从上到下,都有一股“奇”所在,两两对战之下,他们的脑筋往往非常灵活,奇计百出,哪怕荀飞光见到,偶尔都会叹一声。
荀飞光本身的带兵风格极正,他的兵向来令行禁止,悍勇异常,向来比较少用一些偏奇的计策。
现今的清凌卫在沈歌提供的建议下,经过不下十种训练,被坑过无数次,但凡参加过两两对战的兵丁都学会了主动去思考,而不是单纯等上峰的命令。
这么一来,清凌卫上下的灵活性大大增强,更令人头疼,战力也直线上升。
很明显,清凌卫虽然与沈歌待的时间不长,但这支军队已染上他的个人风格,不再算荀飞光一手带出的兵,而有两人共同的风格。
此次以战代练,以战养战亦是沈歌的想法。
这时代可不像后世那样太平,尤其这里乃是南关,周围蛮夷,洋夷无数,占山的土匪也不少,若清凌卫真想找人练手,一片一片地区清理过去,光是南关府就够清凌卫练个一年半载。
沈歌的第一个目标乃是对准那些占山为王的土匪。
与沈歌前世看的影视剧或小说不同,这些土匪并不是那些被逼无奈,只能上山的狭义之士,这些土匪凶残蛮狠,烧杀掳掠,无恶不作。
沈歌甚至听过有某个村的某个人得罪土匪,以至于整个村被屠杀殆尽的惨烈事件。
南关府有商队往来,好吃懒做的大小流氓们往往喜欢上山,直接打劫,不劳而获。往年南关人少,驻扎的兵丁不多,官员们本身就怕死,只要没出大事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谁都不想去啃那些硬骨头。
多年放纵之下,南关府的土匪成了气候,土匪横行甚至成为南关的民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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