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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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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娘家亲戚有人成婚,帮手去了。阿弟快来,帮我提着这鸡的脚,我这动作不太利索。”

沈歌见了,忙上前几步把鸡的脚倒提起来,好放鸡血。

大冷天的,吴予时忙出一身汗,他怕弄脏衣服,故而动作格外不顺畅。

沈歌将放干净血的鸡扔到一旁,吴予时把鸡血端回去的同时顺便把一大木盆滚水端出来。

麦儿和柳儿见吴予时端着水好奇地围上来,吴予时驱赶一双儿女,“麦儿,带妹妹站到一旁去,莫烫到。”

麦儿应声带柳儿走远了些,不过仍兴致勃勃地看他爹杀鸡。

鸡被放干血扔到地上,小幅度挣扎一下,最后一丝活气也没了。吴予时方挽起袖子,坐在小马扎上,将鸡小心放在滚水里烫过好褪毛。

吴予时到底是书生,再怎么充熟练动作还是带着几分小心翼翼。

沈歌看不过去,一把过去帮他把鸡提起来,“师兄你一边坐着,我来。”

“别,”吴予时笑,“学无止境,我也学着些。”

于是两个大男人便在寒风中绊手绊脚地给一只异性鸡褪毛,麦儿和柳儿过来凑热闹,时不时拔一点,严重妨碍工作效率。

沈歌已许久未经历这股烟火气,一时极为放松。

他嘲笑完师兄的动作笨拙后,自个主动拎着鸡去厨房开膛破肚,而后快手快脚地准备下锅。

吴予时被抢完手头活计也无二话,安心地窝在厨房一角给沈歌当烧火公。

麦儿和柳儿中午吃这餐饭都添了饭,直道师叔做的菜好吃,引得沈歌又是一阵笑。

吃罢饭,吴予时打发一双儿女去睡午觉,坐在客厅问沈歌,“阿弟可是有事?”

沈歌点头。

吴予时现年二十六,二十二岁之前都在坤究县,他比沈歌大八岁,胡青窈嫁到沈家村时他已经是个会跑会跳的大小子。

吴夫子与沈鸿存很早便认识,沈鸿存成婚时,吴夫子还帮忙操办过。

沈歌后来听说这些事,知晓当年的事吴予时多半还记得些内情,于是便过来了。

沈歌道:“昨日有位长辈找到我的住处,他说是我舅舅。”

“婶婶不是逃难到沈家村么?她亲人现如今还在?”

沈歌摇头,“我也不大清楚,应当还在罢。”说着沈歌将胡青言说的话跟吴予时说了一遍。

吴予时也道:“这未免也太巧了些,不过也并非不可能。那位胡青言是哪里人士?家中还有什么人?若是有空,去看看便知。”

沈歌道:“马上便要科举,现在哪里走得开?我已托人去打听消息,现在过来就是想问问师兄你记不记得以前那些事。”

吴予时仔细回想一下,摇头道:“婶婶的模样我倒还记得,你确实和她十分相像,至于别的,我未听说过。那时我还是小孩,旁的事父母也不告诉我。阿弟你不妨直接写信去问我父母。”

沈歌昨晚已经写过信去问夫子与师娘,不过两地通信不便,现在又正是年下,估计得明春才能收到回信。

当年沈歌的母亲以逃难的名义来到沈家村,身上也无什么身份文书,后来落户落到沈家村中,前尘往事便被一笔带过,沈歌想查都没地方查。

冉素萱惦记着家里,早早回家,见沈歌也在,不由意外,忙招呼他留下来吃晚饭。

沈歌笑着回绝,现如今还有宵禁,若回去得晚,说不定还得被巡查的士兵捉去打板子。

冉素萱不好多留他,忙捡了好几样从娘家带回来的小食,用提篮装了,让沈歌带回去吃。

沈歌并未推迟,笑笑接过篮子告别他们回荀家别院。

正临年下,到处都热热闹闹,沈歌看到此情此景,不由又想起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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