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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加納利群島飛了兩千里路去馬德里看看朋友們,當年同住的女友全有了小娃娃,拖兒帶女的,一派主婦風味,她們腳下的鞋子,卻失去了風華,半高跟素麵,說不出什麼道理來,三個人一個樣的鞋。
那幾日大家不停的見面,在有限的時間裡,恨不能說盡無限平凡生活的哀樂,說著說著話題繞到打扮上去了,這些女友們看我仍是一雙涼鞋,就不甘心了,硬拖了我一家一家鞋店去逛,要我買下一雙四周有東西圍住的&ldo;鞋子&rdo;,我試了幾次,實在不舒服,她們硬說好看,我無可奈何的買了一雙,還是說了一句:&ldo;在我們那群島上,度假的氣氛濃,每個人都悠悠閒閒的,這種鞋,跟當地氣氛是不稱的。&rdo;
鞋子買了,我穿了一次,就給丟在旅館裡了,平日仍是幾根帶子綁在腳上,大街小巷的去亂逛。
回家來了,荷西驚見我竟多了一雙高跟鞋,大笑了起來,硬是叫我穿了陪他出去。這種東西,我給取了個名字,叫做&ldo;百步鞋&rdo;,走一步還可以,走十步已經不耐煩了,走百步必然大發脾氣,只有將它們脫下來光腳走下去來得自在,我喜歡我的心靈和我的肉體都與世無爭,鞋子決定我心情的寧靜和舒泰,這是勉強不來的事。
我常常看見我的女友們在照片中穿著高跟鞋,我想,這是我與她們在社會上的身分不同而造成的差別,在這個社會上,尤其是辦公室里的婦女,她們的衣著和打扮,不只是為著一己的舒適,也包括了對工作環境和他人的恭敬,也許有一天,這種觀念會慢慢改變過來,舒適自然的打扮,其實才是對個人生命最大的認知和尊敬,那時候,踩一雙平底涼鞋去參加雞尾酒會大概也不會被人視為失禮了。
秋天來了,昨日清晨微微的下了一場怡人的小雨,我出門買菜時,已經脫線的涼鞋踩進一個小水塘里,鞋底泡了水,每走一步,它們便&ldo;吱呀!&rdo;的響一聲,我覺著好玩,快走了幾步,它們又接連著響了好幾聲,我再想試試,在空曠無人的街道上狂跑起來,腳下的鞋,竟然不斷的唱起歌來‐‐吱呀!吱呀!吱呀!好有節拍的。我想。無論中不中獎券,腳下的涼鞋又得再買一雙了。
後記:蘭小春給我來信,說起夏日和她的小孩豆豆不喜穿鞋子,每給他上鞋,他可愛的小腳趾總是向裡面拼命縮,努力爭取赤足的自由,結論是‐‐豆豆十分的鄉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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