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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不时回头向枫树镇,孟翔露出了温和笑容:“怎么了,石头?舍不得?”
严实点了点头,没有否认。孟翔笑了:“一个地方呆久了,自然而然就产生感情,这并不奇怪。不过我们要去的地方更精彩,时间一长你就会忘了它的。”
孟翔不知道他说错了。尽管在枫树镇三年多的生活显得很平静,波澜不惊,甚至还有些单调乏味,远远无法和他之后波澜起伏、精彩纷呈的经历相比。但是一旦他空闲了下来,他还是会回想起那段平静的生活,而枫树镇在他的脑海中也从来没有褪色。
春天和秋天在树界都是出行的好日子,既不像夏天是雨季,经常大雨滂沱,而且还有可怕的飓风和龙卷风,也不像冬天大雪纷飞,还有可能遇到可怕的寒潮。
一路上还算顺利,从枫树镇到铁木城虽然有两千里之遥,但是除了遇到好几波凶兽的袭击之外,他们只遇到了一伙强盗,这让孟翔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在前世,他是跟着一个很大的商队到铁木城的。一路上可谓九死一生,整个商队一路上前后遇到了不下十伙强盗,在丢失了差不多五分之一的财物,损失了三成的人手才勉强到了铁木城。就是如此,商队的领队还说情况不坏。
大概想了一下,孟翔也就明白了,问题完全出在了他左手腕子上那条大约三指宽的黑铁护腕上了。它表面起来是一条做工有些粗糙的护腕,其实它的真实身份是一个储物手镯,是他杀死穆晨风后的战利品,虽然空间不算大,只有大约两间房子的大小,但是放下他们携带的值钱东西已经绰绰有余了。
在铁木城西门的门前,孟翔站住了,严实以为他是被铁木城高达二十丈的城墙和城中间直直插入了云端的巨树震住了。
其实严实猜错了,他是在激动,因为他将见到他人生中对他最重要的两个人之中的另一个。一个是老头子,他从滔滔的怒龙江中将他救起,等于给他了第二次生命,而铁木城中的那一个则曾经让他甘愿用生命去守护。
前世,他失败了,这一次他绝对不会失败。孟翔眼中露出了坚定的光芒,迈开大步向高达十丈的城门快步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