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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想暖热炕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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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高氏大宅。

草草用过晚饭,陶应原本想晚上在高唐县衙对付一宿的,可一想到不久前被颜良干掉的两名无头尸,心中有些膈应,最后鬼使神差,居然跑到刚刚抄没的高氏大宅来。

虽说高氏大宅今日死的人更多,但至少陶应没有亲眼所见人头落地的血腥场景。

说白了,高唐县衙与高氏大宅相比,犹如小旅馆与五星级饭店的区别,有的选,陶应自然要选一个舒适点的地方体验生活。

如今的高府里,除了看管财物的玄甲军持刀侍立外,已不见一个“外人”走动。

“好想刷泳池里的小姐姐啊!”

这个时代,一到夜晚,人们吃饱了就没事干了。

当然,除过有媳妇的人,摸黑干点别的。

陶应就是属于没事干的一类人,在初冬昏暗的月光下,一路在高氏院落漫步,消磨黑夜。

走过了冷风吹拂水面的人工湖,绕过了树木成荫的园林,穿过了假山,踏过了亭台、楼阁、水榭、花台……

“还是有钱人会过日子啊!”

犹如刘姥姥进大观园,陶应望着高氏大宅里的建筑与景观,有点目不暇接。

并不是高氏大宅有多豪奢,实在是无论之前的陶应,还是现在的陶应,跟着陶谦,就没有享用过这般奢华的府邸。

“一州刺史,不做也罢!”

见了糜竺的府邸,见了高氏大宅,陶应都替陶谦感到不值,觉得陶谦的刺史做得太没意义了,还不如做一个地方豪强自在。

“嘶……”

在森冷的阴风下,陶应逃也似的朝颜良为他踅摸的卧室行去。

“还是屋里舒服!”

一进入卧室,陶应瞬间感到浑身一阵温暖与舒坦。

当然,屋子相比室外,亮堂多了。

“咦,燃着的是蜜烛吧?”

蜜烛,顾名思议,就是用蜜蜂所产之蜡制成的蜡烛,燃烧时少臭气,是秦汉一代最优质的烛种,也是奢侈品,即便是贵为徐州刺史的陶谦,也用不上。

借着昏暗的灯光,在卧室的几处角落,陶应发现了几个火盘,火盘中的炭火烧得正旺。

“暖和是暖和,就是太奢侈了点,谨记‘路有冻死骨’啊!”

不知这处卧房早前就有这么多火盘,还是因陶应的到来,颜良特意让人增添的,反正就是有点多。

“好吧,哥也不是矫情的人!”

陶应并非疼惜木炭贵,而是如此取暖,担心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

陶应四处打量一番,面对琳琅满目、奢华无限的陈设,彻底麻木了。

“唉,哥第一次才真正理解,什么叫地主老财过的日子!”

陶应将自己扔在宽大的大床上,连续两个翻滚,居然还没掉下床。

“这间卧室的主人,不会有特别爱好吧?”

身处舒适至极的大床,很容易让陶应想入非非,浑身燥热。

“刚刚成年的小男人,真的伤不起!”

“算了,睡不着,干不了别的,就干点正事。”

陶应站在门口,朝门外守卫的玄甲军士卒交代一声。

“这大宅里还有没有熟悉这里的老人,给我找一个来,我想到书房写点东西。”

等了没多一会儿,过来一个神色凄惶的侍女,带陶应去了一处书房。

“啧啧,应该让‘马爷’来这里才对!”

高氏乃百年豪强,每一处的陈设,都让陶应麻木,包括眼下的书房,就房间的几件青铜器、漆器,放在后世,应该值点四合院。

陶应懒得再去观瞻和品评,过了明日,这处宅邸他将计划拆分处理,分给无房的百姓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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