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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仆在古代大户人家是很常见的,用银子雇佣的下人永远没有用契约卖身契牵制的家奴可靠,在这个三六九等严格规定的时代,一纸契约足以掌握人的生死。
家仆犯了错就是主人打死官府都不会管,反而若是家奴不听话,敢逃跑官府还会帮忙一起通缉抓人,用最严厉的刑罚处置,准确的来说家奴就是没有任何人生自由权的奴隶。
他需要这么一批人来帮自己做事儿和护院,保护家里人的安全,毕竟他不可能时刻都将阿默等人带在身边,总有疏漏的时候。
阿默对他想买家仆的事情没有任何意见,反而也十分赞同。
他们家人实在太少了,做什么都要雇人,一旦这些帮工家里有点事情就很容易辞工,家里有个什么秘密也很容易传出去,非常不方便不可靠,如果有了家奴的话,那就放心很多了。
两人都没意见,商量好之后,夫夫两就出门又去了江邑县城。
石桥镇也有牙子卖家奴,不过镇子太小,这些牙子卖的都是做家务的老婆子妇人,吴擎远想要的是年轻力壮的家奴,自然要到更为繁华的县城寻找。
交易奴仆的地方不难找,事实上每个郡县县城都会有一个专门的这组织,还是由官府许可的。
吴擎远牵着阿默到的时候,整个交易地方非常热闹,由官差进行看守震场,所有的牙子都有一块儿专门用栏栅围起来的空地,而作为被交易的奴仆则规规矩矩,安安静静的站在里面像牲口一样展示,等待被人买走。
这些人都是穷得吃不起饭,又或者走投无路来卖身的,他们卖的都是活契,将来可以自己赎身,就算做了奴仆衙门的等级也还是平民。
而除了他们,还有一群被绳子绑着双手,身上穿着囚服的人,他们则是朝廷罪犯,由官府做主全部降为最低下的贱籍,卖的都是死契,一旦成为贱奴,若没有主子亲自到衙门抬籍,他们的后代子孙也将成为贱奴,不能参加科考,不能购买田地拥有私产,永远是没有任何自由权益的奴仆。
所以这样的贱奴是最忠诚的,因为主子好,他们才好,主子不好,他们以及他们的子孙后代都别想过得舒服!
吴擎远想要的,就是这群由官府做主售卖的贱奴。
经过一番挑选,最后他买下了十八个人,清一色全都是年纪十五到二十五岁之间,没有家人的少年和青年,这种没有拖累又年轻力壮的奴仆是最好的,他需要的也是这种人。
当然,这种最佳条件的奴仆价格自然也不低,并且因为是死契奴仆,由官府出售,二十岁以下的少年12两一人,二十岁以上的青年16两,十八个人一共花了吴擎远两百多两。
别看一个奴仆的价格或许还不如一只牲口,但是这个价格在奴仆交易中已经非常高了,因为奴仆跟牲口可不一样,买下之后除了吃喝,奴仆还需要穿的住的用的,为了笼络人心当主子的逢年过节肯定也要表示一下,养人和养畜生完全是两个概念。
所以说,奴仆不是你买的起就养得起的,普通人家送他奴仆他都不想要,自家都快吃不起饭了谁还敢再多养个?
这个价格吴擎远还在承受范围内,其实他还想再多买几个的,不过官府也有明确规定,这种青壮劳力的死契奴仆购买拥有都有一定的数目限制,而且市场也没那么多降了贱籍的囚犯卖,今天能买到十八个人,已经算他运气不错了。
和官府的人交了银子,换了契约,最后又按照规定给十几个奴仆在脖子上打下了贱奴的印记,两人才带着十几个奴役离开交易的地方。
因为县城路程比较远,吴擎远并没有打算当天就返回,带着十几个奴仆先去购买了一些大家以后要用的日常用品,又去找了个客栈,租了一晚的大通铺安排,这才让奴仆呆在客栈,下午带着阿默出去逛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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