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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杨梅汤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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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芽也想啊。

但为时已晚。

自家老板的实力不允许她低调!

“这豆腐是卤水豆腐吧?吃进嘴一口,满嘴的豆香和鱼香,姑娘说的没错,真是比吃单鱼带劲!”

“土豆这么大块,咬一口还这么宣软,铁锅威力竟如此之大吗?”

豆芽耸了耸肩。

铁锅自然是炖鱼、炖鸡、炖鹅都好吃,但没有她的好阿泠掌勺,她可不信别人能炖出一个味儿的。

刘启按照小孩儿教授的方法,夹个炊饼,又在炊饼外沾满了一层浓厚的酱汁。

一口咬下去。

软软香香,简直就是惊艳!

刘启低头猛吃。

可饼子不是鱼,哪里是能狼吞虎咽的。

刚夸完陆西泠的手艺,嗓子眼就被噎住了。

陆西泠忙转身去倒了水,见刘启憋红的一张脸又恢复成了小麦色,这才笑道:“大人们可要喝点什么?”

几个小伙子停下动作,不敢发言,只希冀的看向刘启。

酱香味的鱼美味无话可说,就是吃多了嘴里齁咸,干饭的时候太沉浸,他们压根忘了自己还会口渴。

眼下听小娘子问起,倒像是舌头也咸,嗓子眼里也咸,哪哪都咸。

刘启呵斥了一圈小娃娃想得美。

但他只是个刀子嘴豆腐心,难得带着手下出来乐呵,当头儿也不能太小气。

刘启认真的琢磨了下。

喝酒是不得行了,下午还要干活呢,上班期间不许饮酒,这是明文禁令。

陆西泠想了想,于是又给几人盛了汤润胃,顺便端出了新酿的杨梅饮子。

“这可是好东西!”刘启笑道。

古有云:珍过荔枝,香超木兰。

杨梅实乃夏日独有的一抹颜色,酸甜可口小清新,让人们欲罢不能。

陆西泠觉得评价杨梅,再没有比此句更贴切的说法了。

自古以来,嗜食杨梅者大有人在,多少文人墨客都钟爱杨梅,为它作诗为它狂,道一句“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也不为过”。

陆西泠笑。

换言之,杨梅也隔不了三秋啊,三个时辰不冷藏怕是就招虫了。

陆西泠最讨厌小果蝇。

知它不咬人,可就是看着就汗毛竖起、浑身发麻。

另一个原因原因则是厨房里出现小虫子,便代表卫生清洁度不达标了,作为厨子,她忍不了。

故而老伯刚送过来,她便将杨梅分成了两队,一队用生粉冲洗干净,给小孩儿们解馋。

另一队倒入了锅中,加白糖做成了清凉解渴的杨梅汤。

红艳艳的汁水像葡萄美酒,味道甘甜,最适合解腻。

今天早时候没端出来,是怕郎君不喜欢,毕竟比起小甜水,郎君们更爱喝酒,清淡的酒或是浓烈的酒,总之是酒就好。

眼下,几个人都不能喝酒,喝水又少了些滋味。

陆西泠一咬牙,就拿出了自己的藏货。

没想到,反响却不错。

几人纷纷仰头痛饮,一口就将碗里的杨梅汤喝了个干净。

陆西泠见状,只好又给几个人续杯。

来来回回,总共续了三次,眼瞧着坛子里都快见底了,刘启才再没好意思张过口。

剃着牙的刘启觉得有必要为自己找回些男人的颜面。

“老板娘可去过岭南?”

将坛子抱回阴凉处,陆西泠摇头一笑。

刘启见人没去过,眼睛都亮了起来:“老板娘没去过,那也没吃过岭南的杨梅吧?”

周围的兄弟们起哄道:“我家头儿便是岭南人!以后让我家头儿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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