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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 姆伊萨斯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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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曦表明了一种愿望,如同朝阳升起的瞬间,将所有的美好洒向大地。

阿尔玛纳是兽人语中的“征服”,它们永远都走在这条道路上,越走越远。

姆伊萨斯是魔法修习中的一句咒语,表示“魔法”,所有人都敬重它。

这是一座拔起于平原的国度,不同于阿尔玛纳的沟壑连绵,整个国家只有一片森林,那便是所有学员研习法术的场所“姆伊萨斯森林”。森林之外则是砖石垒砌的房屋楼宇,牧畜桑田。魔法在人们的生活中应用极其广泛,国家大力推崇魔法,不仅仅是因为简单易学,只要念两句咒语就可以点火烧水;另一个原因便是增强人们对魔法的好感。在若干年使用魔法的时间里,这些咒语早就渗透到了人们心中,也有更多的人进入学院修习高等魔法。这些魔法大都是基于自然元素的召唤,通过自身法术对元素加强,从而使其巨大化,这就要求施法者的天赋聪颖,技法熟练。民间所用的生活法术早已普及,学院中所教大都是战斗法术,拥有了战斗法术,便可以在占据姆伊萨斯大半地图的森林中猎获各种各样的珍奇物资。学生们会称呼自己为“学徒法师”,并不会将自己成为一名“猎人”,在这些学生心中,猎人是那些以狩猎谋生的那些人,拥有极其熟练的看家狩猎技法与狩猎直觉,并不是单纯依靠法术捕猎的那一部分人。所以,猎人的地位似乎高于法师,但也仅仅限于森林中。

云流圣殿坐落于姆伊萨斯的西北角。诸多大骑士与大法师在骑士魔法学院任教,培养了大量牧师与见习骑士。见习骑士并不直属于骑士,也就是说没有家庭背景或是骑士封号。他们的着装是宽大的白袍以及与正统骑士无异的作战服。姆伊萨斯的骑士以荣耀为尊,骑士们在交谈之中会十分尊重面前与自己能够目及的所有人,无论是不是自己谈话的对象。大骑士是有军功的骑士,也是各种战役的领军人,铠甲雄凛、宇度轩昂是他们的特点。佩剑与甲胄不会离开他们,出行以马代步,虽然骑马是骑士的必备修养,但并不是任何骑士都有马骑,因为在这个城市里,马与骑士拥有等同的荣耀,所以价格不菲,只有正统骑士家族才会购养战马。

不同于人身的三个可更换的能力,法术的释放没有条件,仅仅是念咒语,便可通过自己与元素的共鸣释放出各种各样强力的法术。云菲菲花了好久才想好自己去往魔法学院要进修什么科目,那里的学制与自己家族完全相同,只要在学制时间内修满若干科目即可毕业,获授“见习骑士”,完成历练之后便是真正的骑士。像菲菲那样有封号的骑士则没有学制限制,随时可以享受各种课程,无论需不需要先修课,或是有所难度,不适合立即上手的科目。对于完全信仰神圣光芒的骑士来说,学习知识是抵达纯粹的途径之一,每天与牧师协同的祈祷亦是令人向往的片刻。

“外征服战”使姆伊萨斯王廷十分头痛,国内的主力军“骑士护卫队”和“刀山佣兵”都是需要支付费用的组织。前者隶属云流圣殿,是在魔法学院中屯聚的骑士精锐,后者是一个刻印组织,属于给钱办事的中立团体。不过,在家乡受到侵犯的时候这两批精锐会主动请战,不过按照程序是需要支付一定费用,王廷便以犒劳将士为名送去了大量物资。这之外,旅行至此的旅人也可以接受王廷的帮助,之后对侵略军宣战,虽然这部分花销几乎消耗了一半的国库,但面对如此的状况,对将士们的犒劳却只增不减,国王冈萨奥伦数次亲临前线,为的就是亲手扞卫家园。

姆伊萨斯人的信仰各种各样,大部分学院内的学员都会崇敬一位“奥术之父”安卡拜恩,他是姆伊萨斯第一任国王,同时拥有与自然沟通的能力,创造出了适合人类使用的咒语。拜恩过世后,与自然沟通的能力被封存到一块浑然天成的魔法石“自然意志”内,由王廷中最德高望重的祭司持有,人们称呼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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