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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小小很听劝,当即点头,掌柜笑着解释,“你娘的绣工不错,但可能最近天冷干燥,手有些起皮,绣品有好几处刮丝。”
对于绣娘来说,拥有一双似柔荑的双手是多么重要,很多绣娘为保养双手,压根儿就不干家务活。
“确实如此,我这次来,正好要买些冬衣。”常小小还真没注意呢。
绣庄也兼卖些成衣,但购买者甚少,富贵人家自有针线上人,贫者都是自己买布裁衣,只有过往客商出于应急需要,才买上几件。
掌柜虽有些奇怪,但生意上门,自然没有往外推的理,便按照她的要求打包好了三件冬衣并一些丝线和绸布。
随后还陪着去隔壁水粉铺子,主动帮她选了护手的香膏,“我们这的绣娘都用这种,实惠不说,还不会在布上留印。”
“多谢,多谢!”常小小看着琳琅满目的胭脂水粉,眼都挑花了,怎么脸和手用的不一样,还有各种香味的,为啥不只卖一种呢。
果然是自己活得太粗糙了。
付过钱后,她此行的最后一站便是肉铺,“师傅,还有下水吗?”
在狼群中生活久了,常小小便知各狼的喜好,通常来说,地位越高的狼,越喜欢吃内脏,而地位最低的狼,吃骨头多的四肢和脖颈。
野外混得最惨的狼,就只配吃腐肉和啃骨头,等级关系分得很清楚。
常年杀猪的郑屠夫,长得一脸横肉,但还是努力堆起笑脸道:“小娘子有所不知,最近码头的活多,下水和一些边角料都被人买了去做瞪眼儿食。”
码头扛包的脚夫们,都是重体力活,不吃点肉根本就顶不住,但上好的肉太贵,就只能将目光放到下水上,好歹沾个肉味。
而且这种食物极受脚夫们的喜欢,每回挑子到了,都急急拿着筷子,瞪大眼专挑好的吃,故而有此名。
常小小看了看案板上肉,好像不太够啊,狼最近都饿狠了,真要让它们吃个肚饱,这点肉压根不够分。
最关键的是,她的背篓里已经塞满了衣服,装不下了,虽然可以扛着肉走,但太过高调,引来怀疑。
“你这有没有活猪啊?要不,我赶回去自己杀。”
郑屠夫还是第一次见有人来摊位上买活猪的,毕竟他的主业是杀猪,算是一门技术活,卖的肉价里已经包含了技术费。
真要收活猪,还不如自己去城外挨家挨户敲门问呢。
“我这不是急着要嘛,你若有,便直接卖于我,也免得你三更半夜爬起来多杀一头。”
郑屠夫的院子还真有几头猪备着,当下便赶来一头,“这个我给你算便宜点,但你会杀吗?”
“山里人没那么多讲究,几个人摁着捅死就成。”
这也太没技术含量了,郑屠夫脸抽了抽,压下了心中想为人师的欲望,递上根竹枝,“拿上吧,赶猪很简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