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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煜哥哥,我不想忘记你。”他看着宋煜的双眼。
怔了两秒,宋煜撇过脸去。
“说什么傻话。”
乐知时知道这是没有根据的傻话,所以他没有反驳。只是看到老太太,他就难过起来。他没有爱人,不理解忘记自己的爱人是怎样的感受。但他试着代入了一下自己,想象有一天忘记宋叔叔、蓉姨的感觉。
甚至想象了一下,他忘记宋煜的感觉。
他的心有些刺痛,又仿佛被狠狠攥住,松不开。
“我不会忘记你的。”乐知时又一次说。
就在他开口前的那瞬间,宋煜也在思考。忘记的人和被遗忘的人,究竟哪一个更痛苦。如果可以选择,他做哪一个。
想不到答案,他把自己的围巾取下来,扔到乐知时身上。
“你小时候的事都已经忘得差不多了。”
“我记得很多的,忘掉的只是少部分而已。重要的我都记得。”刚说完,他的肚子就叫了一下,显得他之前的话一点都不郑重了。
宋煜两手插进裤兜,转身进了院子,“吃点东西。”
“有吃的吗?”乐知时跟着快步进来。
“珍珠丸子。”宋煜说,“我多蒸了一份。”
“真的?!”
一打开餐厅的门,棉花糖就飞奔出来,站起来挠他的腿。乐知时又把他抱起来,晃了晃,“小东西,虽然你不乖,自己溜了,但是你今天立了大功,让我们找到了走丢的老奶奶,所以今天就不惩罚你了。”
“嗷!”棉花糖在他怀里叫了一声。
“对了。”乐知时抱着棉花糖,疑惑问道,“哥哥,棉花糖不见的时候,你是怎么一下子就想到它可能在这里的?”
宋煜从后厨出来,把小火温着的珍珠丸子搁到桌上,他抬头看了一眼,又垂下眼,“棉花糖是我在餐厅门口捡到的。”
乐知时看向棉花糖,狗狗对着他歪了歪脑袋。
“什么时候?我都不知道。”
“你小学三年级,去海南参加冬令营的时候。”
乐知时回忆起来,“对,就是那次,我回来之后就在家里看到棉花糖了。”当时他问这是哪儿来的小狗,宋煜只说是捡的,没说太多。
宋煜倒了杯热水,手握住杯壁,“捡到他的那天也是晚上,很冷,它就缩在院门口的墙根,很小一团,有点脏,但眼睛很亮。”
当时的他意识不到自己是因为什么原因善心大发,捡回一条小狗,但他知道,捡回来就要负责任。
等到乐知时从海南回来,看到小狗欣喜若狂的表情,惊喜地拥抱住他,那双闪闪发亮的眼睛,给了宋煜答案。
“原来是这样,真好,棉花糖还挺记事儿的,知道哪里是自己的老家。”乐知时抱着棉花糖,一口塞下一颗珍珠丸子,黏软的糯米和富有弹性的肉丸一起吃下去,美味翻倍。他认真地咀嚼,眼神放空,瞟到被他们弄乱的前台,看着那一本本记载着这间餐厅历史的笔记本。
咽下去,他感叹:“那种病好可怕,明明很想记住,却连自己最喜欢的人都忘记了,长相忘了,名字也忘了。”
宋煜凝视着乐知时,在餐厅的顶灯下,他的轮廓愈发柔软、懵懂。
他开了口,声音依旧沉闷、冷淡,说出来的话也很现实。
“就算不得这样的病,记忆也不是可控的。不忘记也不代表情感上不会发生变化,可能过了很久你还记得这个人的存在,但他在你心里的位置已经不同了。这种结局,比阿兹海默的被动遗忘更加悲惨。”
人际关系敏感又脆弱。谁都在向前走,向四面八方走,大家都是匆忙的蚂蚁,忙忙碌碌中失去联络。所以宋煜才讨厌建立深厚的人际关系,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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