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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澍身上,“今天带朋友来了啊?”
“啊。”林听雨回头看了陈澍一眼,“我们班新来的同学。”
“……”陈澍硬着头皮打了个招呼,“叔叔阿姨好,我叫陈澍。”
“啊,新同学?那今早叔叔阿姨请客。想吃什么?”刘飞扬的妈妈在蓝色的旧围裙上擦了擦手,热情道。
“和之前一样,二两手切米粉,两份鲜肉粉肠。”林听雨说着转头看陈澍,“你呢?”
“馒头。”陈澍说。
“我请,别客气。”林听雨皱了皱眉。
“不是。我爱吃馒头。”陈澍推了推眼镜,叹了口气。
上次在火车站旁边吃的米粉实在太难吃,让他记忆犹新。
陈澍决定不要轻易尝试新事物。
不一会儿,刘飞扬端来一盘馒头和一碗筒骨粥,馒头个个白白胖胖,松软可口。
林听雨是杂食动物,无肉不欢,还特爱吃辣。
一碗热气腾腾的米粉端上来,汤面上飘满了红色的辣椒油,肉在米粉上堆得高高的。
荆市盛产各种米粉,切粉榨粉,机切手切,凉拌粉煮粉烫粉螺蛳粉,鲜肉粉肠猪肝猪脚狗肉鸭脚,总能让你找到一款喜欢的。
雾蒙蒙的清晨来上一大碗滚烫的粉,简直就是林听雨的每日目标。
可惜他起不来,只能天天啃发糕。
陈澍看了一眼林听雨的碗,皱了皱眉:“啊,你还吃内脏?”
“怎么,多好吃啊。”林听雨嚼着粉肠,用筷子扒拉着碗里的猪肝,“多劲道。”
“……”太粗鄙了,无法想象。
陈澍不理他了,拿了个馒头慢慢吃。
刘飞扬家的牛奶馒头口感非常好,还带着一股淡淡的奶香。
林听雨像是发现了新大陆,开始逗他:“哎,我不仅吃内脏,我还喜欢吃炒蚂蚱,喝沙虫粥。沙虫粥你知道不?沙子里挖出来的,一条一条白色的,手指那么粗,熬成粥,特别鲜,比十全大补丸还补。”
“……”
陈澍看了一眼刘飞扬端过来的那碗粥,默默忍住了想要把它扣到林听雨脑袋上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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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要为米粉正名!超好吃!(抱着螺蛳粉迅速跑走
第一次申请榜单失败了,我一个爆哭,今天的栀仔可以拥有读者小天使的评论吗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