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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1章 铠甲 (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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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绝大部分军队的铠甲装具,大都是有士兵卒自己负责。

而殇的黑甲骑所有装具,也是毫不例外,全都得由殇和自己的属下一手搞定!

这也是当今天下许许多多反王的手下将军,基本上都算是拥有私军的根本原因。

那李密做为一军之主,会不会怀疑殇骑那些造价不菲的圈套装具来源,进而而怀疑殇这个大将军?

这,也多虑了!

李密,高兴还来不及呢!

为啥呢?

这,和这个时代的官军、造反军的供养特质有关。

那,就是根源于这个时代的府兵制、效仿于这个时代的府兵制武备自筹特性!

无论官军,还是反贼,其士卒所用甲兵马具,皆需自理!

主要需要自筹自理的,就是随身七事,再加大部分食粮。

食粮,就是自己的干粮,牲口的草料。

七事,指服、被、资、物、弓箭、鞍辔、器仗。

此外,最为贵重的可保护生命的铠甲呢?

对不起,还是自备!

铠甲,可不是个便宜的东西,更不是随便什么人可以拥有的东!

除了用于进攻的武器,冷兵器战争的一个重要装备,就是起防护性作用的铠甲。

这玩意儿,才是战场上出现是古代成就万人敌的最核心因素。

因为冷兵器时代,战争的常理,就是人多力量大。

但恰恰是因为盔甲,让杀人的作业成本成倍增长,轻松之间就将这种常理给打破了!

所以,非战之时的铠甲,一旦流散民间,则意味着对抗、反叛、斗争、动乱!

大隋一统天下之后,沿袭历代禁武制度,执行力了严厉的武器铠甲管理制度。

除了在一些世袭的府兵家中,可拥有登记造册后的刀剑矛戈盾等常规武器,以及少量的铠甲。

像硬弓、弩,多件盔甲等重特武备,被严厉控制和禁止私藏。

私造、私营、私藏铠甲,重罪!

两件及以下,判徒刑,三件及以上,死罪!

一甲顶三弩,三甲进地府!

三件甲胄,绝对是大隋时代的顶级奢侈品,比拥有一匹宝马驹珍贵多了。

它不仅是财富的象征,而且是社会地位和身份的代表。

战场上,武器可以掉,但铠甲绝对要仔细保护。

到了隋朝,铁甲比皮甲更加流行,也当然更加昂贵。

募兵,武器甲胄由军队统一派发,属于国家财产,非战丢失便受惩罚。

府兵,平时为民,战时为兵。

甲胄武器,皆需自备,打完仗了也可带回家,属于传家宝。

李二的玄甲军,输入募兵,每人全身“三属”甲胄,即躯干、腰胯、腿部三部甲。

这支满员五千的特种部队,几乎掏空了李二的全部家当,要不是李渊掏一点、自己老婆家的长孙顺德等人支援一点,那简直撑不住!

可惜,这样一支移动的银行,生生陷落在李密的设计之中。

殇的主力,就是骑兵。

此次大战李二,自然折损不少,补充是自然的。

人还容易,可那些在战斗中丢失的裙甲、兜鍪,可是价值不菲、也极难补充。

李二的玄甲军装备,虽然比不上粟末地的科技,但还是很贵重的。

这几年,为了笼络殇,也为了保持这支精锐骑兵的战斗力,李密也是煞费苦心。

虽然也是论功行赏,但只要殇参加并获胜的战斗,都是优先在财物和缴获上向殇倾斜。

虽然李二的玄甲他也很眼馋,但李密绝对不干眼皮子浅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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