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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国,玉玺的玺。
职业?
刘家庄大队,直白村牛倌。
女知青煤炉中毒的那天晚上,你绑了王美人?
是的。
你为什么绑她?
我喜欢她,想让她嫁给我。
任国兴说,你胡说。又对旁边的人员下命令,把他的衣裳扒了。
旁边的人怎么也不明白,为什么审一个绑人的案子,要扒人衣裳?扒衣裳与绑人的案子有什么关系呢?难道是他强抱了王美人,身上留下了抓痕。
在任国兴的命令下,三下五除二,刘国玺的上衣被扒的精光,好在大队长的屋子里炉火红彤彤的,被脱了衣服的刘国玺并不冷,心里叹息着,终究还是被任国兴给看出来一点不同了。
被任国兴发现的是刘国玺身上的伤巴。
任国兴围着刘国玺转了几圈,有点儿严肃,还带几分戏虐,当几年牛倌了。
刘国玺语气温和,二十多年了。
任国兴紧急追了一问,二十多几年了?
刘国玺回答,多九年。
任国兴突然又对旁边的人说,给他上脚镣。
所有的人都懵了,铐子加脚镣,是杀人犯和敌对分子的待遇,就凭这几个伤巴,大队长发现什么了?这个牛倌到底咋了?
已经当了二十九年的牛倌了,刘国玺认定自己就是一个牛倌,没有人会发现他的秘密。
任国兴却一眼认为他不是牛倌,从肩膀、手和上半身不多的伤巴来看,他起码当过兵,抗过枪,打过仗。
一个当过兵的人却在乡村里放了二十九年的牛,本身就是疑问。
任国兴接着训问,当过兵吗?
刘国玺十分坦然,当过。
任国兴一句接一句,在哪儿当过兵?当的什么兵?
刘国玺就一下回到了战火纷飞的年代,当过游击队,打过日本人。
王国兴问刘国玺谁能证明他当过兵,抗过战。
刘国玺说没人能够证明,因为参加抗战的那个小队已经全部都死了,再后来就起了内战,人一片一片的死,他不愿打仗了,就回到了草原省的老家。后来,又随着姐姐来到了后草地,在直白村落了脚。
任国兴不相信刘国玺说的话,他认为这是一个敌特分子,有说不清道不明的理由才不再打仗,或许他还是个逃兵。
刘国玺一口认定,他就是抗过战,厌倦了战争,回到了老家。
其实刘国玺不是个逃兵,严格的来说,他是个俘虏,在内战后期他被活捉了,他是一个被思想劳动改造过的旧社会军人。
从劳动管教所出来以后,他一手撕了自己的档案,凭着要饭回到了老家,怕别人起疑,又来到了后草地的直白村跟着姐姐一家谋生活。解放以后,就当起了直白村的牛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