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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醉仙楼醉仙愁 (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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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的皇帝和北国的大汗,也不过是替他们执掌天下的代言人。

远的不说,单单蓬莱阁和天下会,就足以让皇室忌惮。而他们北山王府之所以屹立不倒这么多年,一方面因为北山王府是天下武将的翘楚,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当年有人替他们撑腰。而这人便是传授他们罗家荡魔刀法的天外高人。

一想到这里,罗一刀不由地打了寒颤。难怪那老不死的,竟然心甘情愿当他的小弟。我去,他这便宜大哥,还是一尊大神?用老叫花的话说,神龙见首不见尾,或云中露一抓一鳞而已。

秦风见罗一刀魂不守舍,以为他真是怕了那春风楼,反而松了一口气。他不过是这般随口一说,当真去那春风楼闹出事情来。只怕不需老王爷出手,他们便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而他那刚刚归心于他的轻骑营,定然也会站到斥候营那边,与他反目成仇。

从今往后,春风楼不再是过去任人把玩的烟花之地,而是北山男女心中神圣敬畏的“神庙”。庙堂之上,无论过去这些女子是如何的卑微低贱,吃了这人间的烟火,也便成了神。

况且在他的心目中,春风楼的地位其实还远远高于斥候营。一群弱女子,干出了比男人还动魄的惊天大事。单凭这一点,就值得他敬重。

甭说十二花神杯,甭说老王爷亲自挥毫泼墨,北山卫亲自督造的功勋牌坊,便是让他焚香洗浴,恭敬地拜上几回,他也愿意。

见秦风看他的脸,还是一脸的揶揄,罗一刀吓了一大跳,差点一头从红朵儿身上栽倒下来。可怜兮兮道,“大哥,你别吓我,我胆小得很。你若当真喜欢那丫头,我...我送你便是。”

秦风见罗一刀变了脸色,又听这话不着边际,笑骂道,我呸,世人皆知你小子夺了那白雀玉雕兔的花红,你也好意思将她送给我。看你这大魔王,也是个簸箩货。走吧,去醉仙楼。本少爷倒也去见识一番,所谓“一人独饮醉仙楼,三分清醒七分醉;众生共品烟柳曲,一丝痴心九丝迷”究竟有何玄妙,让这天下的文人墨客趋之若鹜。

这醉仙楼位于北山南街的一湖雪水之中。上引北山雪水入湖来,下归胭脂河往东流。故而这湖又称为胭脂湖、云月湖。一桥一廊,一河一湖之间,镶嵌一座小岛,岛上独造一楼,楼高九层,意欲穿云夺月,甚为壮观。

登楼而上,远可望北山,近可观湖风。

春日里,湖面轻烟薄雾,几艘小舟荡漾其间,半湖水面水色天光;夏日里,湖水清凉宜人,半湖荷莲田田,极为写意舒坦;秋日里,岛上枫林如火,廊桥双洞笼明月,楼高百尺挂夕阳,倒也美不胜收;冬日里,雪盖山河,湖中氤氲腾升,加之那一湖冻不住的静波清流,颇有一番宁静安然。

待秦风和罗一刀来到湖边,早有小二喜盈盈地迎上来,牵过他俩的大马。得知秦风的黑马要喝酒吃肉,脸上好一阵怪异。

罗一刀当即塞给他一把银子,恶狠狠道,“好肉好酒,把这马王爷伺候好,否则将你扔到这湖里喂鱼。”

这胭脂湖别看水光天色美不胜收,却独产一种旷世奇珍:“胭脂鱼”。传闻这胭脂鱼是吃北山那些投水明志的红粉胭脂的尸骨长大的,生来灵性,又特爱吃肉。全身通透殷红,肉质柔嫩饱满,竟如那女子丰-乳一般,端是少见的美味。

那小二打了个激灵,连连作揖。罗一刀这才饶过他。

待走过那一桥一廊,秦风放眼观赏,顿觉得心旷神怡,心中暗自叫好,好地方。这楼以大红色为主,楼高百尺,楼头匾额已有片片剥落,梅君子当年所题的“醉仙楼”三个大字,却仍旧被擦得闪闪发光。

见大魔王带着一翩翩少年而来,而且看他那卑微充当随从的模样,那老来成精的老掌柜连忙喜滋滋从柜台中,撒腿跑了出来,连连作揖道,世子殿下别来无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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