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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尤之賜火法則大不同,專設為皇族宗親女眷,凡懷皇族血統女者誕世必得取其生辰照應四時之火於其滿月禮燙痕著背,每小六月則取火賜女一回,凡此四回改為一歲一回。
其痕多為長條狀,愈長則表與東尤始祖正統血脈愈近,身份地位愈尊。也正因如此,東尤皇室帝姬少之又少,多因滿月禮賜火傷瘡不得醫愈而病亡。
東尤賜火原乃舊禮,其意圖所在早不可考究,而今實為弊俗。青榮和尚明理至此竟仍也未脫窠臼,陷墮所謂祖言先訓施賜火法予小小女嬰。
畢竟為先東尤皇胞弟,今在位東尤皇的親叔父,青榮於自兒時苦迫習得的東尤禮制猶熟稔,挽蘭交與他教導倒也並非無思量的莽舉。
挽蘭日後養在陳府幾年我已安妥熟知東尤禮的人做導教,惟願挽蘭莫染北闋人的不良習氣,勿學東尤俗舊古朽的陋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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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位錢財聲譽等以至清白性命她皆漠淡,挽蘭始終不肯放的唯有懸她小指的粗木戒指。真說是指環戒其也不然,不過細平的一圈,任一初廬的木匠尋塊圓木廢料從中鑿空與她指上的一般無二。
她不肯放手的,當是木環內里一道淺淺的刮刀痕刻出的蘭。
一株枯朽萎頹的蘭草花枝曲斷,形同敗草色猶腐木,怎得人嘆其清贊其香,行路過匆瞥眼當死物髒眼還得唾兩句方罷。
此蘭碾作埃塵不留香,爛進泥里不護花。挽蘭大些後,我明著護著她,她便這般同我打迷道。
她窩睡竹簍里望見我的第一眼便識得我,世人不配得的溫善,她無格妄奪。每回挽蘭同我傾吐總談神鬼,明知我仍乃掛名在位的北闋國師,偏幼稚地戳我不疼的痛處泄火。
我只輕笑著,終一日她所懷恨的國師因此位而亡。她只怔看我自笑,眼角划過滴水來。
陳府上下都曉得,昔日北闋國師因事被貶出宮,不過幾歲身染頑疾,縱有妙手醫官頻探亦無補。
百年積弱的身子以何物為補。
較我明知的郎中臨府的時日因此漸多了些,常還攜他領的徒兒徐覺一塊兒上門拜訪。徐覺與郎中不同,見我頭一面見我敞懷相迎即掙開郎中的管縛,不顧禁儀與我緊擁。
我已諒解自個的犯戒,貪嘗體會懷抱生人的溫暖滋味。
「這小子膽子比你大。」
郎中避而不答往昔糗事,言中明里暗裡牽扯周嬤嬤與其外孫周秉一事,大概意為不妥。
「有何不妥的,做便是了。」
榻上的小兒徐覺安然入眠打輕息,我替這孩兒掖好被子,轉眼見郎中逼近至我面前,四目相看幾瞬,他敗下陣。
「來日,我尋個由頭,教官家予我張賜死的詔書。」
這話,我閉眼而語。
最見不得的,是自認旁觀的局內迷者的兩眼戚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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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早界:方言中「上午」的意思
2《周禮.夏官.司爟》:「掌行火之政令,四時變國火,以救時疾。「謂春取榆柳之火,夏取棗杏之火,秋取柞楢之火,冬取槐檀之火。
孫汝聽註:「《周禮》季春出火,即賜火也。」顧嗣立註:「
《唐會要》:『清明取榆柳之火以賜近臣,順陽氣。』」
宋·宋敏求《春明退朝錄》卷中:「唐時惟清明取榆柳火以賜近臣、戚里,本朝因之。」
第51章 51六輩子(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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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寫不下去的時候就開始胡扯,這是我細察過他們一手補寫的劇本後得出的極為客觀且公正的結論。
他們所寫的故事沒有完全的原創性可言,皆是從教人皆笑非啼的殘本中擇出的幾個尚算圓整的單薄故事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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