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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米:我为什么没冲动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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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所说的的“冲动”,是所谓“创作冲动”,如果你是准备看“性冲动”的,那你就上当了,不过现在退出还来得及。

我已经说过,我写的几个故事:,,等,都不是“创作”,而是故事,它们依次是:我自己的故事,我朋友的故事,我朋友的朋友的故事(看来我的手是越伸越远了:))。

我对故事的定义,或者说我同意黄颜对故事的定义:故事就是“故旧”的事,就是过去的事。所以我写的故事,都是生活里发生过的事,而不是“虚构”或曰“创作”。

如果说我参与码出的故事还有那么一点“创作”或者说“虚构”——就是最后把jason写成了植物人——的话,那么我自己写的几个故事,包括都不再有“创作”的成分。

我在写的时候就有人问过:“难道你这十年来每天都记日记吗?如果没记,那你怎么记得那些琐碎的细节和复杂的对话呢?”

这就有点吹毛求“庇”了。有些原话我是一字不漏的记得的,永远都不会忘记,但我不可能记得说过的每一句话,我记得的是那些对话的基本要点。我写出来的,当然是根据我的记忆写的,很可能把“你想我了没有”写成了“你想我了吗”,但大意是一样的。这不叫创作,只是回忆加再现。

有人曾问过我:你为什么总要声明自己写的东西不是“文学”,不是“创作”呢?

答案很简单,因为它们事实上不是文学,也不是创作。

如果的故事是我创作出来的,我会很高兴地告诉大家那是我的创作,因为很多人都很喜欢那个故事,如果我能塑造出老三这样一个为大家所喜爱的人物,那是我的骄傲,我为什么要不承认呢?

但那的确不是我的创作,我只不过是把一个发生了的故事写下来而已。用黄颜的话说:“如果你喜欢这个故事,那是人物原型们的骄傲;如果你不喜欢这个故事,那是人物原型们的失落。”

我没有创作的冲动,首先是因为我很懒,要我构思一个小说,安排故事情节,塑造人物形像,我觉得实在是太麻烦了。不说别的,你得时时想着这个人物这样说话符合不符合她的性格,结局这样安排有没有道理,太麻烦,不如写真实的东西,如果人物语言不符合他的性格,那也不怪我,是他自己那样说的。如果几个人物说的话都差不多,那也不怪我,谁叫他们几个都那么说的呢?

没有创作冲动的最大原因是:花费这么多心思,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如果说是为了出名或者赚稿费,我可以说我早就没有这个野心也没有这个兴趣了。从前出一本书,还可以看作是一件大事,至少是被出版社认可了,自己的名字印成铅字了。现在出一本书,可以有各种各样的办法,有无数的后门和关系,名字印成铅字只有自己还在当一回事;如果是学术性的东西,评职称的时候还用得上。除此之外,基本没什么实际价值。

市面上每天都有很多新书出来,我们买过几本?又读过几本?我自己是很少买书的,彻底信奉“书非借,不能读”的教条。现在有了网络,连借书都很少了,只借教材,因为不想花几十块钱去买一本书。借不到就复印,反正是能不买就不买。要我买一本书,就像割我的肉一样痛。

当然,有很多人搞文学创作并非仅仅为了看自己的名字被印成铅字,有的是真有话要说,有message要传达,有一种很强的责任感,要唤醒大众,教育群氓。于是他们写小说,让故事和人物来传达自己的message。

我个人认为这种创作冲动,或者说责任感、义务感,或者说这种要传达某个message的意图,可以用来区别一个人是“作者”还是“码字的”。“作者”总要“作”点什么吧?而码字的无非是把字码成堆。

所以黄颜总是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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