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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4 章 耳洞(二更合一) (第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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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适应这座城市,告诉知惠以后进学校学什么有益于自己,再送她去混学历。

接下来的日子里,秦追便恢复了自己的日常,每日里习武练戏,读书教妹。

秦追从罗恩那里要过来苏黎世小学所有学年的数学教科书。

虽然书本内容被玻尔兹曼吐槽过“除了结构完整适合教三岁孩子外简直过于简单了”,但既然玻尔兹曼都说结构好,那秦追就将之翻译成中文,先给知惠的脑瓜子灌进去。

知惠还以为她到欧巴身边后,就可以天天吃着申城小吃,看欧巴美美唱戏了,谁知一堆功课砸过来,她居然更辛苦了!

德姬则时不时出门到处逛吃,了解着这座对她来说全然陌生的城市,然后得出一个结论——若论美食,中华饮食之精,朝餐很难打过,高端美食这条路子是走不了的。

那低端的呢?那些能在外吃得起饭的人,请他们来体会朝族风情应当还是可以的吧?可这朝族的新鲜能吸引客人多久也是个问题。

思来想去,德姬决定做酒水生意,她会酿烈酒,因为朝国也冷,她还会酿很好喝的果酒,适宜女子饮用,也很适合填补那些贵妇小姐的酒水柜子,还有去腥味的料酒。

打定主意,德姬开始购置材料,然后问芍姐,还有没有找活干的“自梳女”,通过芍姐,她觉得自梳女这个群体特别勤快干净。

酿酒需要时间,德姬撸起袖子,决心为了和知惠、寅寅的未来奋斗。

秦追任德姬去,他觉得以德姬的商业水平,自己操心太多才是耽误人家。

如此时间流逝。在申城吃过鲜肉月饼,露娜那边迈入春季,等金子来提了食材回来燃炉吃火锅时,南半球都快入夏了,只是火地岛省靠近南极,在夏天也热不到哪去。

申城这边,大人们领着孩子做完秋衣仿佛没多久,又要做冬衣。

尤其是知惠,她每日做完功课,还要被领着一起打龙蛇拳,吃得还好,个子窜了一截,原来的衣服都嫌短了,秦追就带她在布庄里挑料子,他看中一匹檀色缎子,缝在皮草外,搭个毛边做成斗篷,一定可爱得紧。

德姬已经挑好了自己的衣物,拉着一匹黛蓝的布在秦追和知惠身上比划,兴致勃勃道:“我也会做衣服,给你们一人做件袄子,里面掺多多的棉花,对了,还有手套和袜子,你们都有手脚冰冷的毛病,幸好到南方来了,不然你们连炕都下不了。”

秦追乖巧地让她比了几匹缎子,看她去付钱,松了口气。

侯盛元摁着他的小脑袋揉了揉:“再买顶新帽子?看你成天帽不离头的。”

秦追仰头一笑:“不要太贵的。”

侯盛元哼:“也不能亏了你,诶,你看看这匹,适不适合你师伯穿?”

秦追提出建议:“师伯是武人,穿月白色容易脏的吧?我觉得他适合那个墨灰的,特别稳重,上面还有蝙蝠纹呢,多吉利。”

大人们给自己和孩子添置完东西,便抱着布匹和衣物离开。

走出去半条街,冬风萧瑟,秦追缩了缩肩膀。

一辆马车从路旁行过,风吹帘起,一老妇看见路旁的行人,眼前一亮,竟是从车窗里伸出枯瘦老手,探头朝着他们喊:“十三妹,是不是十三妹啊?”

车里的媳妇子忙拉她:“娘,危险!”

老妇只伸着手,殷切喊道:“十三妹!”

知惠、德姬都不认识十三妹,秦追学了快一年的戏,却知道有部叫《儿女英雄传》的戏,女主人公之一便叫十三妹。

侯盛元停住脚步,回身望去,青年长身玉立,看那停住的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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