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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旁的朱标眼瞅着父亲就要恼羞成怒,担心他一时控制不住脾气就要把人给嘎了,于是笑呵呵地转移话题:“家父当过军伍,性子直来直去,有时候是急躁了些,言语间有不妥之处,还请知县大人宽恕一二。”
“嗯!我还是第一次吃过这么好吃的肉!哇!这酒也不错,好喝好喝!”
朱瞳侧目一看,不知道这年纪大不了自己多少的胖子,已经坐在炭盆边的小马扎上,自酌自吃了起来。
如此自来熟的人他还是第一次见。
不过朱瞳见他说话客气,且自带莫名的亲切感,便一笑了之。
“不孝子,老子养你有什么用,有好吃的都不想着给你爹先吃!”
打完骂完,朱元璋毫不客气地将手中剩下一半肉的肉串往嘴里递,一口下去,眼睛瞪得大大的。
大半串烤肉吃完,他更是不知道客气为何物了,自顾自地蹲在炭盆边,拿起剩下的肉串大口咬了起来。
酒,还不用他倒,他儿子早就给他倒好了。
这阵势,如同回到了自个家一样。
艹!
朱瞳对这对父子俩直接一个大无语。
年轻的是自来熟,老的那就是脸皮厚了。
“知县大人,快过来吃,一会肉串凉了就不好吃了。”
朱标还不忘招呼道。
算了。
自己好歹是个知县大人,一顿饭而已,不跟他们计较。
朱瞳找了张马扎坐下来,抓起一把串好的肉串放在烤架上,手法娴熟地转动烤制起来。“你我皆是读书人,就不要再叫知县大人了,在下朱瞳,字琼晶,若是不嫌弃,叫我琼晶即可。”
“朱瞳,琼晶?琼,美玉也,晶,光亮,明亮之义。好字,看来给你取字之人,对你期望颇高啊。”朱标点头赞道。
朱瞳微微一愣。
这个字是他自己起的。
在穿越前,他老家出产玉石,为了纪念回不去的家,所以才特地起了这个字。
这个时代交通极为落后,这辈子要回一趟不同年代的故乡简直是奢望了!
“哼!一个大男人的字起得娘里娘气的,还不如叫静静呢!”
“老夫马八爷,字兴明,犬子马标,字众德,你听听,多响亮,这才是男子汉大丈夫的名号!”
旁边的朱元璋一边吃肉喝酒一边抬杠。
朱瞳直接无语了。
有吃的都堵不住你的嘴是吗?
这也是背上带了根棍子出门的——老杠精!
看着一串串烤熟的肉串快速被他消灭。
朱瞳真是心疼那头猪啊!
白被宰了!
看这老头一身腱子肉,手腕和手臂到处都是刀疤箭痕,笃定是从刀山血海走过的人,觉得自己不一定打得过这老头。
不然他高低得跟老头整上个几回合。
眼瞧着武力值不够,但朱瞳哪受得了这口气啊。
打不过,那还损不过嘛?嘴上可不能吃亏。
“呵呵,之前我听过我们衙门捕头说过一个笑话,他曾经逮住过一个强盗头子,将强盗按倒于地,喝问:‘你抢盗掳掠,危害乡里,知罪吗?’”
“那强盗头子道:‘泉石知错矣!’”
“我们那捕头也非什么文化人,听到此话,反倒愣了一愣,追问道:‘你说什么?’后问旁边的几个喽啰方知晓,原来此人原名张大狗,因为脸上有条疤,在江湖上人称张大疤子;他觉得不雅,便找了好秀才,取字泉石。”
“捕头闻言,忍不住怒笑道:‘没想到一个强盗竟然比老子风雅!’”
朱瞳这番话几乎是赤裸裸讽刺老头:粗鄙武夫学文人雅士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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