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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忽见乡书传雁足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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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身科学,没有任何的家室拖累,这次的行动想来不会连累到他人。电源按钮在十四分钟前已经被按下,现在屏幕显示还有最后六十秒的倒计时,希望这篇不会是我这次时空之旅的最后一篇日志。余磊。

“我到达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但是因为准备了野外帐篷和食物,所以生存大约是没有问题。这个世界应该是春天,因为没有遇到人所以我不能确定现在的年代和地点,但是从天空的蔚蓝和水质的纯净来看,这应该是没有被污染过的古代世界。今日天色已经晚了,所以我必须在此地过完到达古代后的第一个夜晚。

“第二日,有路过的牧人带我回家。从他的打扮上看应该是我们古代边界的游牧民族。我开动时光机的地方是在西北内陆的研究所,所以有游牧民族我并不奇怪。但是,从我所搜集的唐代西北古游牧民族的资料里,我没能看到这位牧人所穿的那种衣饰,心中很奇怪。我把我的食物分给了收留我的老牧人,他很是喜欢的样子。这位老人只有一个孙儿,他们祖孙在整个部落中不太有地位,进村子的时候,看到那个孩子被一群孩子围着欺负,老人很费力才将其他孩子赶走,救下自己的孙儿。我曾经在书上看过,古代游牧民族里失去劳动力的老人的生活似乎不好,老牧人的遭遇证实了这一点。因为语言还不太通,所以我和他无法好好地交流,但是可以看出他对我的善意。我想我必须快点学会这里的语言,这样我才能在这个世界生存。我手脚比划着向老牧人要了一个大木箱子,将我的一切东西都放了进去,将它们藏好,这是我在这个世界立足的资本。我只留了手枪和十二发子弹防身,因为部落里有几个似乎对我这个奇怪的外族人不大友善的年轻人。”

陈娇开始飞快地浏览后面的内容,从那些长长的日记中抓出这个箱子原主人的生活痕迹。

“因为随身带着的食物总会吃完,所以我也跟着部落里的青壮年人出去打猎。虽然不会射弓箭,但是做了几个巧妙的小陷阱还是抓到了些猎物。今天还在野外发现了些良种,带回来种在老牧人的帐篷边上,因为他住的地方很偏,所以不担心会烦到部落里的其他人。老牧人的孙儿诸行也很喜欢,他说这样他们便可以种这个,以后再也不会被部落里面的人当成是没用的人了。

“虽然拥有太阳能充电器的我并不担心电脑会没电,不过考虑到电脑对这个时代的人来说过于先进,我还是把电脑稳妥地收藏了起来。偶尔需要时,从里面摘抄一些东西便是。

“奇怪地发现这里的人不用马镫。但是唐代应该已经发明了马镫的。不过,考虑到古代游牧民族都有劫掠汉人城镇的习惯,我对此保持了沉默。我不能在这个世界给自己的民族带来伤害。

“今天部落里的一个小伙子抓到了一只很漂亮的白貂,把它送给了这个部落里最漂亮的姑娘,还有人抓到了一只鹿。西北似乎是没有这些东西的,我开始对自己的所在地产生怀疑。也许那个从未经过调试的时光机在传送时候产生了巨大的差异,我现在的所在地不是古代西北。

“终于能够说一些这里的话了,可以和老牧人交流。他似乎把我当作了他死去的儿子来照顾,我今天称呼他为老爹,他很高兴,诸行也是,开始亲热地叫我余叔。

“跟随商队的人去了一趟中原,终于知道原来是因为时光机器所定下的时间坐标偏差了上千年,使得我来到了汉初。虽然对我来说,改变历史并不是一件难事,但是我却无意去做些什么。我已经五十岁了,对争夺天下什么的不感兴趣,也无意让人利用,所以还是回辽河,好好赡养老爹,养育诸行好了。

“我在辽河建了龙门客栈,特意取这个名字,是希望如果真的有所谓的穿越,那个同胞能够马上从中嗅出些什么来。

“在古代世界已经过了二十年了,最近越发地觉得身子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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