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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走进自己家的院子。阿蒙是都克镇“选”出来的“勇士”,理应享有荣誉,镇长公事公办,以全镇人的名义送给他一个钱袋和一把刀。
勇士出门也是需要花钱买东西的,同时也要有武器,镇长给阿蒙的这把刀,自然是打造的非常好的精铁刀,既锋利又坚韧,很耐磨损还不容易折断。就是尺寸稍微小了点,连把不到一尺长,与其拿去追杀大魔法师,还不如用来给猎物剥皮切肉更好用。
阿蒙没太多东西,他只带了那根树枝和两个皮囊,一个小皮囊可以揣在怀里放贵重物品,一个大皮囊可以挎在肩上装不少东西。他将手里那二十枚神石都要留给父亲,而父亲却坚持要他带走一半,在外面肯定需要用钱。
达斯提镇长在一旁道:“阿蒙出门需要的钱应该本镇出,我已经把钱袋送来了。”
阿蒙的父亲打开了钱袋,发现里面有五枚神石、五枚金币、十枚银币和几十枚铜币。阿蒙看了一眼,将五枚神石拿了出来道:“父亲,这些留给你,我带剩下的就够了。”
父亲直摇头:“你还是全带神石,多带些神石,这样方便。”
达斯提又忍不住插话道:“老酒鬼,你并不太了解外面的世界,在很多地方的乡村小酒馆,喝一杯酒只需要一个铜币,如果拿一枚神石付账,恐怕连酒馆都能买下来。必须带零钱,这样既方便又不容易惹麻烦!”
一枚神石相当于二十铢黄金,大陆上通行的金币每枚重量就是一株,银币与铜币每枚重量是半铢,每枚金币金币价值二十个银币,每枚银币价值一百个铜币。换算一下,假如某个地方一杯酒卖一个铜币,阿蒙喝了一杯酒拿一枚神石付账,酒馆得找给他三万九千九百九十九枚铜币!
阿蒙的父亲嘴张得老大,他在都克镇买一瓶酒需要一个银币,自己家不大的杯子最多只能倒五杯而已,他愣了半天才说了一句:“孩子,你确实应该去外面的世界!”
达斯提镇长走了,阿蒙与父亲分钱,最终阿蒙只带走了镇长给的钱袋,把手头的二十枚神石全部留给了父亲。而父亲听了达斯提的话,又拿了三十枚银币一定要阿蒙带着,这是上次法约尔给的钱。
老疯子和阿蒙都告诉这个酒鬼,镇长只是找个借口让阿蒙离开镇子而已,因为萧咕想报复阿蒙,让这孩子出去躲躲,一切都安排好了,没有什么可担心的,等过一段时间再回来。屋子里只剩下父子两人后,也不知道他们都说了什么告别的话,阿蒙离开的时候背包里有多了一瓶酒,那是父亲最好的酒。
……
都克镇的乡亲们就像送一位勇士般将阿蒙送到了东边的镇口,看着他走进了山林间蜿蜒的小道。这条小道是平常有人打猎留下的,也有人去靠近镇子的山地边缘采摘野蔬野果,再往深处走就是崇山峻岭,植被茂密遮天蔽日。幼底河从深山中穿过,距离都克镇大约有两百里。
深山中有穴居野人出没,穴居野人在巴伦王国也被称为矮人,但阿蒙听老疯子说其实穴居野人与都克镇的居民并没有什么不同,无非是生活的环境很恶劣,处于一种不开化的状态,所以大多数人显得比较矮。
阿蒙知道老疯子说的是对的,其实都克镇也有穴居野人,从山里跑出来与镇民交换东西,他们往往能够采到最好的铁矿石与最上等的精铁矿砂,也清楚这些东西镇民们最喜欢。跑到镇子来作交换的穴居野人应该算是最聪明的了,他们也会说大陆的语言,只是掌握的单词不算很多。
都克镇北边的矿场甚至还雇佣强壮的穴居野人帮助开采矿石,他们是很好的矿工,生活久了学会了很多,几乎已经与都克镇的镇民没有什么区别,一点都不像“野人”。但是深山里的绝大多数穴居野人部落还是处于一种相当野蛮蒙昧的状态,经常会攻击其他的部落以及过往的人,有时是非常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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