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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在云层中慢慢下落,金色的余晖洒在大地上,还留在战场里的旌旗和刀枪依旧泛着点点血光。
山野茫茫,关城两侧的峰巅凝集起了一片如血的晚霞。
鲜血渗透了大顺士卒身上穿着的箭衣,颜色渐渐变得模糊。
放眼望去,大顺军的兵卒们退入关内或坐或立,三两成群的聚在一起,都已是伤痕累累。
但相比之前,多了些许生气,不再显得死气沉沉。
这一场胜利或许要称之为惨胜,但确实是一场酣畅淋漓的胜利,这彻底驱散了大顺兵卒们心中对于建奴的畏惧。
潼关总兵府。
昔日驻守在潼关的明朝总兵府邸,现在已经被改造成了李自成和大顺众文武商讨军务的场地。
总兵府外的院落中,两棵榕树拔地而起,苍劲挺拔。
大堂中,左右各摆着许多收集来的座椅,一些已经看不清楚字迹的文书和塘报凌乱的散落在地。
不时有兵卒从门外急促走过,传来阵阵脚步声。
“坐吧。”
李自成巡视完城关来不及休息,立即赶回大堂,一身的仆仆风尘。
十余名身着棉甲的老本兵跟随走进大堂,随后排成两侧按刀而立,护卫着他的安全。
李自敬站在右侧的一个椅子前,闻言也随众将坐下。
不等李自成说话,刘宗敏便是站了出来。
“为什么不让额追击?”
“清狗被骑阵击退,正是乘胜追击的好时机!”
此刻的刘宗敏,满脸的络腮胡须都已经沾染上些许的血色,青色箭衣几乎支离破碎,露出内中的黑色棉甲。
虽然都是棉甲,但刘宗敏身上穿着的这套做工十分精细,内带有夹层,密密麻麻的小铁片镶嵌其中,韧性极强。
比起一般的兵卒棉甲而言,他身上的这套,相当于多了一件锁子甲的防御。
如果棉甲内再穿一套锁子甲,用长枪戳都很难直接戳烂。
“你还好意思说?”
李自成望向他,愠着气息。
“清狗这次退兵井然有序,定是在途中设伏,贸然出击,万一遭伏,被清狗杀个回马枪,你来退敌?”
刘宗敏瞪大了眼睛,叫喊道。
“什么伏兵,哪来那么多伏兵!”
“得胜也不乘胜追击,难道等明日再去强攻大营吗?”
“真有伏兵,额把命赔给你便是!”
李自成面色渐冷,双目凝视着刘宗敏,后者也毫不示弱的与之对视,最后还是李自成先移开目光。
按下心底的火气,李自成瞥向左侧李自敬。
“朕弟起初说清狗会设伏兵,你听了吗?”
“同样的亏,你还要吃几次才能长记性?”
刘宗敏一听这话,也是将目光望向眼前。
李自敬坐在刘宗敏的对侧,刹那对视,感受到刘宗敏这一番怒火翻腾的目光,心底顿时一阵没由来的胆怯心虚,下意识要避其锋芒。
却是忽然想到,伏兵自己说对了,火器自己带对了,仗也打赢了,还活捉了耿仲明。
慌的不应该是他?
于是,李自敬深呼口气,抬眼望去。
双眸碰撞,在电光石火间交锋。
一个气势浩荡,如暴怒而起的雄狮。
一个坚定自信,目光锐利,稳若老树盘根。
刘宗敏眯起眼睛,发觉李自敬气定神闲,眼神与昨日截然不同,一夜之间经历了某种质变。
两人刹那间眼神的拼杀,犹如万箭齐发,几乎颠覆整个大堂。
大堂内十分安静,气氛微妙。
刘芳亮忽然出列,打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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