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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节 (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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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多了,难免会露一两次马脚。在叶娘看来,她已经是熟脸了。不但是熟脸,叶娘还知道她曾想上前搭讪却不知为何没有。为此还给她脑补出很合理的人设来——比她入宫早,在宫里已很有资历和身份,因为和她们遭遇近似,故而有怜惜和保护之心,常常关注她们。

为什么会觉着她和她们遭遇近似呢?因为她气质清贵,一看就是有家教涵养的人,这种人会成为宫女,那就只能是因为家人犯罪了。为什么没觉着她是宫妃呢?因为她穿得太朴素了,她还穿洗过的衣服。须知不但宫里的贵人,就连京城有头脸的贵妇,一件衣服最多也就穿一二次,洗过的旧衣是断然不会穿的……

被误认做她身旁仆妇,郭妃之所以没恼羞成怒是因为,“简朴到让不明就里的人误认作尚宫,却一笑了之”,也是大家闺秀的修养和美谈。

只是难得的,她竟因此起了捉弄之心。

不但没急着点破,反而将错就错,同她闲聊起来。

当询问她为何非要唱歌跳舞时,叶娘反而比她还要不解——在她看来,唱歌跳舞才是天性。宫里也有梨园,贵人们也都爱听曲子赏歌舞,为何自己反而不唱不跳呢?看旁人唱歌跳舞,到底不比自己唱歌跳舞来的欢快啊。又因旁人都太静肃了,她都只敢私底下偷偷的哼一哼、跳一跳了。

这真是谬论,郭妃想,以乐舞为业者是优伶,是给旁人取乐怡兴的贱|人。唱歌跳舞和观赏歌舞,自然后者才是被取悦的一方。

虽如此,却也没直说——毕竟本朝玄宗也是有名的爱亲自下场跳舞的人。只道是,不觉着这是天性,反而觉着吵闹、轻佻。

于是叶娘做了一件胆大包天的事——她约她晚上一起喝小酒。

郭妃也做了一件胆大包天的事——她答应了。

时在深秋,天其实已有些冷了。

郭妃不想灌一肚子风,特地将和她同住之人遣离,将太液池侧近离含香殿最近的赏花亭空了出来。

——这丫头虽看着安贫乐道,享乐的本能却敏锐得很,果然迅速选定了这一处又无人、又暖和、又秀美宜人的地方。

布上小菜,斟上小酒,她就掏出一根竹子,两牙竹板来。

“……这是?”

“竹萧、牙板啊。”她大大方方的展示给郭妃看,还相当风雅的解说了一下制萧的乐理,表示虽然看着简陋,但音准保证没问题,就是音色可能没那么敞亮,毕竟这是因陋就简做出来的——因为又没刀又没凿,光用簪子勺子掏孔她就掏了三晚上呢。

郭妃忽然觉得自己是在虐待下人——回头还是赏她一管箫吧。

她便请郭妃吃酒,自己吹箫助兴。

和她哼唱的曲子一样,她所吹奏的箫也是郭妃从未听旁人吹奏过的。想来也是即兴之作。

可是……真好听啊。就像年幼时靠在乳母怀里虚度光阴那么暖和、自在、悠然。渐渐她又想起那时她们坐在摇摇晃晃的马车里,她打起了车帘子。那一年她都看到了些什么?连绵起伏的远山,山间五色斑斓的林子,林子上空盘旋翱翔的雄鹰。曲折的小路上那风景如不尽的长卷初次展开,她的眼睛都要跟不上了。对了,还有铺面而来的风,她伸了手去捉。是谁说风捉不到的?她明明捉了满捧……

她支着脸颊,半歪在坐席上听着小曲儿,忽然觉得自己也许没那么不喜欢宴曲……只不过以往她没听到过可意的罢了。

她问,“这曲子叫什么名?”

叶娘道,“我没想呢。要不然就叫《风》吧,我吹的时候,想的是奔跑时迎面扑来的风。”

郭妃心里便一颤——这是她头一次产生和什么人心意相通的感觉。这感觉很陌生,酥酥麻麻的,连指尖儿都有些抖。

她却不是容易动声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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