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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节 (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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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分真伪,李沅还真分辨不出来。

琢磨了一阵子,便吩咐人挑些新鲜稀奇的野果出来——他要去兴庆宫走一趟。

大行天子归葬之后,皇太后便从大明宫迁居到了兴庆宫。迁居之日天子还曾大摆酒席为母亲庆祝,因此招来言官颇多规劝——先帝园陵尚新,新皇便在宫中举筵席,实在大不妥当。可惜天子根本不听。而素以简朴守礼,不喜宴饮游乐著称的太后娘娘,不知为何竟也置悠悠之口不顾,盛装出席了这场为她举办的乔迁宴。

从他父亲和太母身上,李沅算是看出来了,做人不能太压抑,隐忍也该有底线。压抑、隐忍得太深、太久,一旦解脱出来就容易反弹到失智。

至于李沅自己,则从小就应那句话——会闹的孩子有糖吃。幼时他亲近祖母,喜欢叶夫人,爱招惹十四郎,这三人刚好住在一处,他便常往祖母的住处去。后来年岁大了,旁的皇子皇孙出于避讳都不怎么去大明宫了,唯独他想去就去——结果不但没犯忌讳,反而因在祖父跟前死缠烂打得多了,而格外有眼缘,格外得祖父欢心。

到父亲继位,祖母当上了太后,他也一如既往。旁的兄弟想讨太后喜欢都没门路觐见,他一天跑三趟,也没人嫌弃多。

这一日也是,带上些不登大雅之堂的山间野果,就献宝一样长驱直入,进门不急请安,先道,“太母,给您看个稀罕东西!”

东西还没看到了,太后就先被他给逗乐了,“我活到这把年纪了,还有什么稀罕东西没见过?”

便拉他坐下,先问吃过早膳了没——知道这大孙子陪儿子出门打猎,早上才回来。算算时间,当是回去略作换洗,就往她这儿来了。

李沅便说,在猎场上陪父亲吃过早饭了,父亲还想再猎一天,他就先回来了。又问他昨日猎到的猞猁,底下人可送来了?

太后便笑言送到了,好大一只。又取笑他,“你说的稀罕物件,莫非就是那只猞猁?”

“远没猞猁稀罕,山野里遍地都是呢,可祖母您保证没见过。”他便命人将那些野果呈上来,一样样说给太后听,黑色的是桃金娘,多刺的叫金樱子,满身疙瘩的是赖葡萄……尤为稀奇的是,别看长得稀奇古怪,它们居然全部都能吃!

他一番炫耀,却勾起了太后的回忆。

“我全吃过呢……那年陪长辈去终南山进香,就住在山院里。那会儿调皮,趁长辈们午歇,偷偷拐带了你舅公进山里去玩。结果遇上山雨,迷了路。你舅公年纪小,吓得直哭,我却全不觉着怕——有什么可怕的,就凭我们俩的脚程,一晌午能走出多远去?家中人定然很快就能寻来。只是腹中饥饿,便跟着山鸟儿一路采了野果子来吃,还留了记号方便家人来寻。后来家里人果然找过来了。此事还惊动了舅舅……”说着便停顿下来,感慨,“……一晃都这么多年了。”

太后很少提起自己外祖家的事,宫里人也都不提。但太后的生母是公主这李沅还是知道的。太后的舅舅?李沅屈指算了算,莫非是祖父的父亲?原来祖父祖母竟是表兄妹。就祖父待祖母之苛,祖母报祖父之厉,还真觉不出半分表亲之亲啊。

见太后似乎迷失在回忆中,李沅又想,也许就是这件事令曾祖父对这个外甥女另眼相看,做出亲上加亲的决定吧。最终却是这样的结局,也不知曾祖父后悔了没。

“原来您都吃过了。”他便出言打断了太后的恍惚,道,“吃过却没惦念过,可见不好吃。我还拿来献丑,真是羞愧。”

太后笑道,“谁说没惦念过?”便拿了只八月瓜,“最惦念就是这东西,可恨不知谁说这东西叫狗肾,你曾祖母嫌太粗鄙了,我便不敢再提。”

祖孙二人说笑了一阵子,太后又道,“这东西只生在野山上,你父亲进山游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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