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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文学的根 (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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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眼盯着海外,如饥似渴,勇破禁区,大量引进。介绍一个萨特,介绍一个海明威,介绍一个艾特玛托夫,都引起轰动。连品位一般的《教父》和《克莱默夫妇》也会成为热烈话题。作为一个过程,这是正常而重要的。近来,一个值得欣喜的现象是:作者们开始投出眼光,重新审视脚下的国土,回顾民族的昨天,有了新的文学觉悟。贾平凹的“商州”系列小说,带上了浓郁的秦汉文化色彩,体现了他对商州细心的地理、历史及民性的考察,自成格局,拓展新境;李杭育的“葛川江”系列小说,颇得吴越文化的气韵,旨在探究南方的幽默与南方的孤独,都是极有意义的新题。与此同时,远居大草原的乌热尔图也用他的作品连接了鄂温克族文化源流的过去和未来,以不同凡响的篝火、马嘶与暴风雪,与关内的文学探索遥相呼应。

他们都在寻“根”,都开始找到了自己的文化根基和文化依托。这大概不是出于一种廉价的恋旧情绪和地方观念,不是对方言歇后语之类浅薄地爱好;而是一种对民族的重新认识,一种审美意识中潜在历史因素的苏醒,一种追求和把握人世无限感和永恒感的对象化表现。丹纳在《艺术哲学》中认为:人的特征是有很多层次的,浮在表面上的是持续三四年的一些生活习惯与思想感情,比如一些时行的名称和时行的领带,不消几年就全部换新。下面一层略为坚固些的特征,可以持续二十年、三十年或四十年,像大仲马《安东尼》等作品中的当今人物,郁闷而多幻想,热情汹涌,喜欢参加政治,喜欢反抗,又是人道主义者,又是改革家,很容易得肺病,神气老是痛苦不堪,穿着颜色刺激的背心等等……要等那一代过去以后,这些思想感情才会消失。往下第三层的特征,可以存在于一个完全的历史时期,虽经剧烈的摩擦与破坏还是岿然不动,比如说古典时代的法国人的习俗:礼貌周到,殷勤体贴,应付人的手段很高明,说话很漂亮,多少以凡尔赛的侍臣为榜样,谈吐和举动都守着君主时代的规矩。这个特征附带或引申出一大堆主义和思想感情,宗教、政治、哲学、爱情、家庭,都留着主要特征的痕迹。但这无论如何顽固,也仍然是要消灭的。比这些观念和习俗更难被时间铲除的,是民族的某些本能和才具,如他们身上的某些哲学与社会倾向,某些对道德的看法,对自然的了解,表达思想的某种方式。要改变这个层次的特征,有时得靠异族的侵入,彻底的征服,种族的杂交,至少也得改变地理环境,迁移他乡,受新的水土慢慢的感染,总之要使精神气质与肉体结构一齐改变才行。

在这里,丹纳几乎是个“地理环境决定论”者,其见解不需要我们完全赞成,但他对不同文化层次的分析不无见地。中国作家们写过住房问题和冤案问题,写过很多牢骚和激动,目光开始投向更深层次,希望在立足现实的同时又对现实进行超越,去揭示一些决定民族发展和人类生存的谜。在这一过程中,他们很容易注意到乡土。因为乡土是城市的过去,是民族历史的博物馆。哪怕是农舍的一梁一栋,一檐一桷,都可能有汉魏或唐宋的投影。而城市呢,上海除了一角城隍庙,北京除了一片宫墙,那些林立的高楼、宽阔的沥青路、五彩的霓虹灯,南北一样,多少有点缺乏个性;而且历史短暂,太容易变换。于是,一些长于表现城市生活的作家如王安忆、陈建功等,想写出更多的中国“味”,便常常让笔触深入胡同、里弄、四合院,深入所谓“城市里的乡村”。我们不必说这是最好的办法,但我们至少可以说这是凝集历史和现实、是扩展文化纵深的手段之一。

更重要的是,乡土中所凝结的传统文化,更多属于不规范之列。俚语、野史、传说、笑料、民歌、神怪故事、奇风异俗等等,其中大部分鲜见于经典,不入正统。它们有时可被纳入规范,像浙江南戏所经历的过程那样。反过来,所谓“礼失求诸野”,有些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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