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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节 (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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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回到齐国继续无法无天。皇兄四处征战,为齐国立下了数不清的功劳。可他这样,终究是会遭到大哥恪的猜忌。

我曾经提醒过他,但皇兄却浑不在意。直到皇兄杀了四哥。

齐国的内斗向来激烈,暗潮汹涌之下,埋了多少白骨。齐国的强盛也是由无数鲜血和骨肉累积而成。我很讨厌这样的齐国,讨厌年迈的开始猜忌所有人的父皇。而太子恪和他如出一辙。

那一日,皇兄从晋国赶回来。得知了四哥的死讯。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伤心。

他跪在四哥被夷为平地的府前,那一日大雨滂沱。皇兄只是隐忍地看着那片废墟,直到太子恪的兵马闻声赶来。

恪自小便当了王世子,从来趾高气昂,不把任何人放在眼中。即便皇兄在五国人的眼中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人物,在他,也只是眼中钉肉中刺。我甚至怀疑大哥他心里从无骨肉亲情。

所以父皇起初要我履行婚约的时候,我答应了。我去牢中问哥哥愿不愿意和我一起去黎国,他同意了。

稷下学宫一别三年,萧羽彦完全变了样。大婚当日,我见到她的时候,几乎不敢相认。那个身穿玄色龙袍清瘦的少年,竟然真的是她。

果真是明眸善睐,可爱极了。也不枉费我费尽心机将她和哥哥凑到一起,回头她过上醉生梦死的日子的时候,一定会回过头来感谢我的。

只是事情并没有朝着我想要的方向发展。这两个白痴竟然开始互相伤害起来了,两人相处时候的针锋相对简直让人不忍直视。

皇兄也就罢了,毕竟他这些年来从未想过感情之事。对各种投怀送抱视若无睹。可萧羽彦不是一直有那个贼心么,怎么也这般别扭?

这种案例实在是特别,研究好了,今年便又可写出一本书册来了。

黎国和我们齐国不同,大司马掌控着朝局。萧羽彦的日子并不好过。她似乎是被韩云牧捏住了把柄,总是对他怕得要命。

这没出息的家伙!

但是跟韩云牧打了一次交道之后……好吧,我也是个没出息的家伙。这人真是她以后亲政路上的一块巨石,不扳倒他,朝廷永远不会落在她的手里。

韩云牧在黎国推行的是涸泽而渔的治国手段,表面看起来黎国尚算稳定,但内里已经有些崩坏。没有变法,便不会有未来。与其如此,倒不如让哥哥接手,天下才能太平。

当然,这些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哥哥却不大愿意通过这种手段得到一个国家,萧羽彦想必也不是那种儿女情长到可以江山拱手相让的人。

朝政的事情,到哪里都是一团乱麻。好在黎国比起齐国来有趣得多,很快我发现另一个十分有趣的地方——金楼。

萧羽彦焦头烂额之际,反正管不到我。索性我便溜到了金楼。也是在这里,我遇到了一个人——荀夫子。那个博古通今,却酷爱读□□的夫子。

第一次见到他,是为了躲避韩云牧的追杀。我躲进了金楼,径直奔向了后厢房。推门而入时,只见一名病怏怏的男子正斜靠着美人榻,数银两。荀夫子乃是当世大儒,各国许多权贵都是他的门生。但他今年也不过三十多岁,看起来面色苍白,一副随时要归西的模样。但是看到金子的时候,他的眼神是放光的。

事态紧急,管不了那么多了。我搂着他的脖子,一个纵身将他放倒在了美人榻上。然后盖上了被子。他并没有挣扎。我有些担心,这病秧子不会是受不住我这一击,一命呜呼了吧。

我掀开被子,紧张地看着他。却发现他受惊地搂紧了怀里的银两,惊恐道:“你是劫财还是劫色?”

没想到一个病秧子也这么美味可口。我挑起了他的下巴,坏笑道:“自然是想财色双收。我劫了你的色,你不就得从了我。这财自然也是我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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