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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再拒绝。
最后实在是被烦的无可奈何,答应他比“拳头硬度”,俩人就站着,互相握拳,拳头对拳头的出拳互打。
终于舒服了。……这事儿后,用拳头上谁也没比谁好多少的疼痛,换来了耳根子清净。
只是,未来始终艰难……
我想起自己语文课还算学的不错,每当感觉缺少知识的时候,我就喜欢读书。
也许可以写写“故事会”?
只是,不是那种小孩子刊物。至少也该是“世界名着”。
我特意去书店买了一本《少年维特之烦恼》,想要阅读经验,顺便学习下,是不是那个叫维特的少年,也有与我相似的苦恼。
然而,我勒个去!
这书写的是什么?精神病人吗!
我真是惊呆了。短短薄薄一本书,我竟然足足读了一个月。我几乎是当文言文,一个字一个词一行句子来阅读分析与理解的。
……天啊,这要不是花我十九块八毛钱买的书,我发誓,我绝对敢把它丢进垃圾桶里!
世界名着……太可怕了!
我还是做个庸俗的人好了,我与“文学”的距离,差的绝不仅仅是一张大学毕业证。
那个忘记名字的女孩,就是在这里认识的。还记得同事那个像狐狸样子的好友,和我调侃说:“你瞧她嘴唇和鼻子间的汗毛,像不像胡子?这种女人的性欲都特别旺盛,我们这种小男生,一般都受不了。”
是吗?
我大概感觉着这话应该是真的。
而我自然是不敢成为“西门庆”那个精尽人亡死在女人肚皮上的家伙的。
在这里,还意外值台遇见过石头哥石伟哥郝喜儿哥,海虹哥在其中最年轻,像弟弟。……都是和我老舅差不多的社会群体,当然更加了不起。或许这样?怎么说呢,看着都还感觉亲切。或许是我年纪小,像子侄的缘故吧。
--那一桌包房,是我音乐厅工作里收到过的最高小费,喜儿哥给予我的整整七百元小费。
记得喜儿哥假假踢我一脚,脸上看起来正经,其实有点像看“自家熊孩子”的样子,让我心里产生的“他是不是在欺负我?”都缈去无踪。
--之所以会回忆起这些加起来快接近一年,至少九个月的碎片往事。
是因为和巨峰在百盛商场地下一层超市购物时,我曾看到“她”与姐妹和我擦肩而过。
已经不再是万科宝源服务员的我,和她不再是同事关系了,我心里有一种忍不住想去接近她和她表白的强烈感觉。
只是……那时候我已经有了巨峰这个女朋友。
只能心里叹息,……有缘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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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已经好久没抽了。
从最初戒烟闻到烟就恶心,到如今,闻见烟味只剩下轻微的头晕……
经年,无成,无处申志气。
我已经把能在市面上找到的工作几乎都工作了一遍,除了工人和农民……
我依然没找到那条适合我从事一生,至死方休的事业。
我是一个很喜欢工作的人,我需要一份能让我工作到至死方休的工作。
春蝉到死丝方尽……
我觉得这也是一种属于男人的浪漫。
就像我在新华书店里阅读到的名人传记所说:世界级的成功男士,无论打工还是创业,他们的人生里做爱时间都很短。国际标准是:三年做一次爱!
……当然,也或许是他们的工作三年才会有一个差不多一周至三个月的悠闲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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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到底还能做什么呢?
无所事事的“学习”已经不能满足我,我不能仅仅为了知识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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