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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回走的路上,罗小二忽然在多出的那部分记忆当中,想起山下似乎是有一处名为朱家集的村庄。
值得一提,之前那个被血法上人抓到洞府里面的老夫子,姓朱,名九章,他便是朱家集的,在县城书院里面当教书先生。
说来这位朱夫子也是倒霉,好不容易寻到一个时间,准备回家看望家中妻子,不料半路碰到血法上人,不由分说之下,将他直接掳走,折磨致死。
“要不下山去村子里弄点吃的?”
罗小二说走就走,他实在是饿得受不了,一连吃十多天野果,他都快要忘了肉是什么味道。
得知道,当初在山上那可是顿顿有肉,餐餐有酒,现在的日子,就连山上老鼠都要比他吃得好!
通过日照大致判断了一下如今的时间,时间还早,现在下山赶去朱家集,说不定还能蹭上一顿午饭。
回到洞府换了一身行头,穿着一身儒雅青袍在身上,再配上朱九章几十年积攒的那种书生儒雅气,要是再整几句之乎者也,别说,还真就像那么一回事。
“血奴,咱们下山!”
带着血奴,往山下走,还没走出多远,罗小二遥遥就瞧见有一樵夫,正卖力用斧头劈砍树干,咚咚闷响声,传得老远都能听见。
罗小二整了整衣冠,确保看上去不会太出格,这才上前来到樵夫身前,躬身作揖:“老伯,小生是途经此处的游历书生,想向老伯打听一下朱家集如何走?”
樵夫抹了一把额头汗水,然后直起身子抬眼上下打量罗小二,笨手笨脚学着也作了一个揖回礼,然后为罗小二指了一个方向:“顺着山路往下走两里地,出了这片林子,就能看见朱家集。”
罗小二当即拜谢,顺着樵夫所指方向,带着血奴加快脚步赶路。
樵夫喃喃自语:“朱老先生已然许久未归,这年轻后生,该不会是去专门拜访朱老先生的吧?”
眼看着主仆两人越走越远,樵夫不再多想,他还得为一家人生计操劳,于是埋头继续砍柴。
一担柴,一斗米,家五口,油盐贵。
沿着山路,穿过一片竹林,眼前豁然开朗,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
俨然是一幅山中桃花源之景。
眼前村庄正是朱家集,有近千户人家,在周围一带也算是数一数二的大村。
由于时间已经接近正午,家家户户屋顶烟囱都升起袅袅炊烟,在外忙碌一上午的村民,除自带干粮外出的人外,其余人都扛着农具往家赶。
路过罗小二身旁时,这些淳朴村民走远几步后,则是会交流议论眼前这生面孔。
“这是谁家小孩呀,看着眼生的很。”
“看他打扮,倒是很像读书人。”
“读书人?我们村子里好像也就朱夫子他们家是读书人,这小孩该不会是朱老夫子家远房亲戚吧?”有人猜测道,可是当即就被另外一人给否决了。
“别乱说,你看这小孩打扮,以朱夫子他们家条件,怎么可能攀上这等远房亲戚!”
听到这些村民议论声,罗小二凭借着朱九章的记忆,全都认识眼前走过的村民,甚至是其中还有一些人的名字都是朱九章亲自给取的。
罗小二没吱声,只是自顾自往村子里面走。
他要去村子里换点吃的,血奴身上背着的包袱里,那可是整整一包袱沉甸甸的金银呐!
“要是可以换到腊肉那就更好!”
罗小二咽了口唾沫,顺着记忆找到朱家集最为富庶一户人家,站在门外恭敬敲响大门。
不多时,大门吱呀一声打开一条门缝,从门缝里探出一颗脑袋来,长得贼眉鼠眼,颧骨位置有一颗带毛黑痣,那长相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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