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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逆练来的,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把那真气从中封穴往太冲穴,走行间穴到大敦穴……
如此运转只是一番,他便感觉双脚好受多了,似乎在双脚覆盖了薄薄的一层膜,将脚和鞋子隔离开来,草鞋的粗糙摩擦完全伤害不到他的脚了。虽然脚上的伤还在,但是免去了摩擦之后也就没那么疼了。
没想到真的可以啊!纪墨很高兴,自己真是太有才了!
“太好了!”一直在纪墨身边跟行尸走肉般摇摇晃晃的梁展忽然复活了,兴奋的摇晃着纪墨的胳膊:“【多田驿】到了!”
“啊?”纪墨郁闷的抬头一看,借着昏暗的天光,果然依稀可见前方大约几里之外,有一座小型城池,看来今天已经行军了有快一百里了啊……
诛九族!早点儿想到用真气多好?这些天脚就不用磨烂了……
多田驿虽然同样是座小型城池,但比起盛京驿可要小多了,事实上盛京驿那么大的驿站也就那一个,其他基本都是现在多田驿这样的中型驿站:
外围没有护城河,城墙也只有两丈左右,虽然也有驻军,但是人数只有两百人。
驿站中心有烽火台,有事的时候可以燃烧起烽火向附近的驻军求救。
由于驿站很小,所以纪墨他们一行除了在盛京驿时住了一回城里以外,之后的每晚都是在驿站附近安营扎寨。
所谓安营扎寨其实就是搭建个简易帐篷,仍旧是十人一帐篷。现在纪墨也不觉得是体验生活了,天天啃那能把牙硌掉的饼子,又硬又冷,有时候还连口水都喝不上。
吃的时候多艰难就不提了,吃完之后还会胃疼。纪墨这金贵身子真是造孽死了,出来五天了,一次洗澡的机会都没有,纪墨感觉自己身上都能长蛆了。
还有住宿,那帐篷四处漏风,帐篷里还狭窄,十个大男人挤在一起真是连翻个身都不行,帐篷里充斥着汗臭脚臭还有狐臭……
不过比起血烂血烂的双脚,这些反倒不算什么了。纪墨觉得就凭自己这坚忍不拔的意志,攀登珠穆朗玛峰算什么?
朕要穿比基尼徒步征服南极!
扎好了帐篷,纪墨本来想赶紧脱下草鞋来晾晾血肉模糊的龙足,却见一个骑兵纵马疾驰过来,举起马鞭随手指了几个帐篷,居高临下的喝道:“今夜由你们这五什负责轮流巡守南方,万万不可大意!”
“唉……”梁展郁闷了,早知道有这么一天,却没想到这一天来的这么快。
白天马不停蹄的走了一百里,晚上还要巡夜,这日子真不是人过的啊……
“嗯?”那骑兵耳力颇好,夹杂在人群中的梁展只是小小叹息一声,就被他听在耳中。
骑兵冷哼一声,这帮新兵蛋子将来的训练也得有他一份,正好这个机会杀鸡儆猴。
骑兵手中的马鞭在空中划出一道犀利的弧线,随着“啪”的一声脆响,马鞭向着梁展的脸上狠狠落下。
梁展慌忙要躲,但是由于事出突然,还是晚了一步,这一鞭不偏不倚正抽在他面颊上!
那粗糙的皮质马鞭就像是猛兽的獠牙,一下便撕走梁展脸上一道血肉,鲜血四处迸溅,顿时激起一阵惊呼。
“还他妈敢躲?”那骑兵气势汹汹,梁展虽然没躲开还是让他感觉失了面子,顿时手中马鞭在半空中抡出一轮满月,劈头盖脸的再次抽下。
梁展彻底被抽懵了,他长这么大,从来没人打过他。他爹梁一峰对他也十分溺爱,如果一定要说他被谁打过,那就是项兰馨了。不过也只是儿时顽童间的胡闹罢了,而且那也是好多年前的事情了。
他却没想到,他的处女打居然在此时此地毫无预兆的发生了。
本质上说,梁展还是个老实孩子,虽然是个纨绔,但也没干过欺男霸女的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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