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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一大串,激动的胡子翻飞。
庄子里煮了一大堆刚出土的南瓜,土豆,红薯,大王一一试过,粉糯香甜啊,他连连称赞着非要见见这位奇人。
鱼儿在紫云和青霞的陪同下,小心翼翼地出来拜见君王,林恩佑的眼珠一下陡然睁大,竟然是他,不对是她。
他现在第一个相信她是个奇人了,城里的传说无处不在,那些肥皂,吃食,酒菜,听说都出自她手。
上次的相遇,护卫后来也都向他汇报了,她的飞石击毙老虎,她的轻功,连秦国华也是望尘莫及等等。
如今庄子里的这一切,大王都是吃惊万分,一栋栋四合院这还是农村吗?这么多美食,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呀!
当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时,往往是始于颜值,陷于才华,忠于人品,痴于肉体,迷于声音,醉于深情。
林恩佑的眼里全是温柔,他觉得,他未来的女人应该就是这个样子的。
草原上天天喊杀声震天,千军万马奔腾着操练,郑俊的心时时跟着颤栗着。
他少了半截舌头,如今一句话也说不连贯了,于是所有人都叫他哑巴。
他不愿酿酒,没想到辛枭龙也不逼他了,如今天天操心的是练兵。
辛枭龙很清楚,只要打下大林,到时还有谁不臣服?所以郑俊成了马夫,天天靠喂马才能获得一份口粮。
随着酷暑过去,天气越来越凉,郑俊的心也越来越沉重,这些蛮夷力气大,骑马彪悍,那冲撞力简直惊人。
好担心大林啊,可是自己都是泥菩萨过河,该如何才能让大林知道呢?
他盯着向南飞的大雁,忽然计上心头,撕下他的里衣,又撕成一条一条,咬破手指在布条上疾书起来。
大林地界内,一位猎人一箭射出,高兴地捡起大雁:“咦,你竟然受伤过,谁这么好心给你包扎的布条?”
他扯下布条,往地上一丢,拎着大雁走了,风一吹,布条翻了个身,血迹斑斑的字露出:秋后攻打大林。
又来一阵风,布条卷起来,滚进了茅草里,再也没了踪迹。
几匹马在边城外疾驰,“嗖嗖嗖”的箭朝天射去,还正被他们打下来几只大雁,一个人捡起一只。
他迟疑地扯下布条,特意看了一下,上面写着:“鱼儿我是阿俊。”
这群人明显是大林的军卒,他丢下布条呵呵一笑:“好浪漫哦,还真的是鸿雁传情呢。”
大林边城荣城,军营的锅里,今天炖着好几只大雁,一个伙夫把木柴塞进灶膛,一根布条缠在一根柴火上。
清清楚楚地写着:秋后攻打大林。
可惜他不识字,自顾自的塞进火里,布条很快卷起,发出耀眼的火花。
上京城,御花园里,几只大雁鸣叫着飞过,林恩佑张弓搭箭,忽然看到一只大雁脚上拖着一条布条。
他犹豫地放下了弓箭,自言自语道:“看在你已经受伤的份上,今天孤就放过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