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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腕看表,時間應該還來得及。
拿出手機撥通電話。
「林醫生嗎?」
「我是。」
「太好了,您還沒下班。我是三個月前曾因為程根來採訪過你的晨星報社的記者那多。」
「啊。」
「有件事問您一下,那個程根,他真的好了嗎?他後來,真的完全病癒了?」
「是的,完全好了。哦,我還有事,就這樣吧。」對方著急地說了一句,就掛了電話。
看來是自己想錯了。我跨上計程車,靠在坐椅背上,閉了一會兒眼睛,然後睜開,看著自己的包。
我打開包,取出採訪本,在裡面,夾著一隻白色的紙鳥。
是一隻抽一抽尾巴,翅膀就會扇動的紙鳥。
在它左面的翅膀上寫著「送給那多叔叔」。
右面的翅膀上是「請不要忘記我」。那下面寫著兩個小字,「童童」。再下面是「6歲」。
我不會忘記你的,如果有一天,採訪能發表,我會把報紙寄給你的父親。
如果不能發表,那麼,你就會一直在我的電腦存檔里、筆記本里、記憶里。
童童。6歲。被挖空的人被挖空的人(1)
回到家我就洗了一把澡。白天汗出得最厲害的時候,內衣完全都粘在身上,即便是幹了,也渾身不舒坦。
晚飯後我出門往茂名路去。蹦迪對我太激烈,我準備找個安靜的酒吧。
酒吧集中在茂名路的南頭。上海的酒吧街以衡山路最著名,後來新天地逐漸取代衡山路的輝煌,如今外灘三號成了新貴。而茂名路是更早的一代,其中有個爵士吧我相當喜歡。
這一段路面狹窄,兩旁高大的梧桐下酒吧一間連著一間,不時有音樂從裡面飄出。這原本是有些情調的地方,但看在我的眼裡,所有景物都變得扭曲。
我心裡好似有一面鼓,鼓點「咚咚咚」敲著,越來越急,自從我離開莘景苑,走進上海正常的空氣里,內心的焦燥和外部環境形成強烈地反差。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該死的,停不下來。
我閉上眼睛,狠狠按自己的太陽穴。
深呼吸,要去的爵士吧已經在眼前了。
推開門,裡面燈光暗淡,樂隊正在演奏一首極熟悉的曲子,就是叫不上名字。環顧四周,那些聽眾一邊品酒一邊品樂,悠然自得。
這麼陶醉嗎?他們不知道這個城市的某一個角度已經變得極度危險,如果這個危險蔓延開,他們會知道,地獄是什麼樣子!
糟糕,我怎麼又在想這些。
我一向為自己的精神承受力自豪,可是這次,家人受到的危脅和見到景象之慘烈,真的把我逼到了極限邊緣。
倫勃朗是正確的,我需要放鬆。
我收回注視別人的眼神,卻又出乎意料地看見一個熟悉的側影。猶豫了一下,我向她走去。
「你好,沒想到在這裡遇見你。」
何夕臉上露出一絲驚訝,隨即笑了笑,手裡的酒杯微微前傾,示意我坐下。
「我以為你會二十四小時在莘景苑呢,就和你哥倫勃朗一樣。」
「我是來渡假的,在什麼時間去什麼地方是我的自由。」何夕皺起眉毛,說:「誰說他是我哥的?」
「今天早上他還說……聽上去你們是一個父親啊。」我努力讓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到她身上去,希望借這個美女的吸引力擺脫陰影。
「他是領養的,我也是。」
「哦。」不過就算是領養的,難道就不以兄妹相稱嗎,還是說倫勃朗居然比何夕小?看上去可不像啊。當然,我不會在這個話題上追問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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