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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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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里安排很多其他事。在某个夏末,她去拜访了一位老朋友。

整片华夏大地上,能被朱韵成为“老朋友”的一只手就数的过来,想想也悲催。

朱韵驱车来到市中心一片高档别墅区,这里安保严格,她被堵在外面,打了足足七个电话才将睡梦中的任迪叫起来。

任迪大三的时候离开校园,带着几个乐队成员走南闯北东飘西荡,沉淀了两年后,由她作词作曲的一首《轻红》唱遍大江南北,乐队也由此曲命名,一直火到现在。

朱韵来到任迪的别墅,一脚踏入,瞬间皱紧鼻子,整个房子像灾后现场一样,散发着一股怪味。任迪经常外出,行李箱就堆在门口,脏衣服扔得到处都是,茶几上是吃剩下的外卖盒,还有成堆成堆的空酒瓶。

朱韵冲楼上喊:“任迪?”

没动静。

她又叫了两声,“任迪?”

“喊什么喊。”

朱韵回头,看见任迪从厨房晃出来,披头散发,上身套着宽松白衬衫,下身只穿了条内裤,光着脚在大理石地上吧嗒吧嗒地走。她从冰箱旁抽了瓶啤酒,灌了大半瓶才勉强把眼睛睁开。

“你这都不拉窗帘的?”朱韵环视一圈,明明大清早,屋里一点光都没有。

任迪懒懒嗯了一声。

趁着任迪醒觉的功夫,朱韵把会客区整理了一下,期间房子里安静得可怕。这栋别墅少说也近五百平,静得掉根针都能听到。

朱韵回头问:“乐队其他人呢?”

任迪冷笑一声,“不知道。”

她一瓶酒下肚,好像还觉得不过瘾,又去拿了一瓶。

“别喝了。”朱韵说。

任迪反应有点慢,朱韵直接过去拿走酒瓶。任迪身上酒味很重,应该昨晚就喝了不少,她一双微醺的眼睛看着朱韵,大概是朱韵的神色过于严肃,她忍不住后退了半步。

朱韵无奈。

她想起之前,她出国刚两年的时候,奶奶八十大寿,她回国庆祝。那时任迪的乐队刚火起来,演出不断,但她还是抽出一天时间跟朱韵见面。

当日任迪很累,她几天没有好好休息,朱韵将见面的地点临时换成了酒店,她们并排躺在床上,谁都睡不着。过了一阵朱韵不自觉地哼了一首曲子,任迪笑了。

“你喜欢这首歌?”

“喜欢啊。”

“你知道我为什么给它取这个名字么?”

“知道啊。”

任迪扭过头看她。

当年图书馆的天台上,朱韵忙着写代码骂李峋,任迪在一旁高贵冷艳地弹吉他,她们度过了无数个轻红色的黄昏。这是后来为数不多能让朱韵想起就会心一笑的画面。

任迪看了她一眼就转回头,两人一起盯着天花板。那酒店很高级,墙壁上贴着浅色的印花壁纸,头顶的水晶灯晃得人想流眼泪。

那次见面,任迪虽然看起来很辛苦,但远没有现在这样疲惫。

“是金城么?”朱韵试着问。

金城是小六子的本名。当年那个被李峋戏称“小妞儿”的人,现在是轻红乐队人气最高的成员。时代变得很快,不知从何时起,金城这种长相阴柔雌雄莫辩的人占据了大众的审美。

任迪听到这个名字,脸色冷淡,没了酒,她便点了支烟。

任迪离开学校那年就跟金城在一起了,这出乎了大多数人的意料。任迪很傲,有时她那股劲上来比李峋还让人头疼,大家都不相信那个瘦弱的金城能追到她,可他们就那么在一起了。

“你们也六年了吧。”朱韵算了算,“挺久了。”

任迪抽着烟,不带任何情绪地说:“人是会变的。”她笑着问朱韵,“你说这世上不能‘同甘’的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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