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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褐色,皮肤白净,衣服整洁,看起来一点都不像是受军队训练过的士兵。
“什么事?”
“大哥哥……还在想今天会议的事情么?”
小孩的触觉永远是如此地敏锐,居然轻易就看穿了他的心中所想。同时他还觉得小孩很是天真单纯,居然还直截了当地这么问。
艾尔方斯勉强笑了笑,没有回答,而是问道:“怎么……还不回去睡觉?”
小孩与艾尔方斯一同躺在草地上。他叫做奥利维,是骑士团中年纪最小的见习骑士。虽然年纪小小,却和其他人交情甚好。
“团长大哥哥,其实……他们真的不是什么坏人,真的!”
奥利维坐了起来,稚嫩的脸颊上摆出了一副严肃的表情。
这是小孩坚信着的真实。
艾尔方斯心中苦慰着,第一个叫自己做团长、把自己当作团长的,居然是一个小孩。
从奥利维口中,艾尔方斯得知了烈鹰骑士团落得如此衰败下场的缘由。
烈鹰骑士团曾是王国中最勇猛的骑士团,名声甚至一度盖过直属王室的皇家骑士团。
烈鹰的前任团长也同样地英名盖世,实力在王国中无人能够匹敌。
烈鹰的战旗曾经让无数的敌人、甚至还能让栖息极地的恶魔闻风丧胆。
他们的报国忠心,也曾是人民有目共睹的事实。
五年前,北方征战时,烈鹰众在与魔物的殊死战斗中,因未能等到皇家骑士团的增援,全军溃败。
团长为了让其余的骑士能够保命撤退,独自一人挡在整支恶魔大军前,最后战死沙场,为国捐躯时,眼中失去生命之色时,身影仍屹立不倒。
就像是立在沙场上无法被敌人拔倒的钢柱。
无首的烈鹰从归来后,渐渐颓废,失去昔日的风采。
王念在他们有着过去的功劳,便让他们休息一段时日,等待重回战场之时。
“那个仍然穿着甲胄的哥哥叫做芬奇利,是前团长的挚友。他是最忠于骑士团的人了。不过他也绝对不是什么坏人!”
听者无法感受到奥利维心中的激动。
“那身甲胄,就是芬奇利哥哥最后一次出征时所穿着的!”
这句话让艾尔方斯感觉到了些什么。于是点头回应着,心中还是充满了无奈。
第二天清晨,骑士团的训练场一如既往地喧闹起来。
他们作为士兵,唯一还保留着的良习便是早起。这让他们看起来还不至于非常堕落。
喧嚣声如杂市。准确来说,像是一个属于骑士团自家的赌场。
原来还有人在练习。不过走近一看,只发现他们正百般聊赖地投掷飞镖、以此作彼此间的娱乐竞技罢了。
完全算不上是什么练习,只是平常的一场休闲活动。
真正用来投掷的飞镖却早已生锈,退出他们的娱乐。他们以带木柄的短匕首作代替物,更笨重,难度更高,却同样玩得不亦乐乎。
传来利刃钉入木块的响声。他们中的一个,随手将匕首投掷而出,仅命中标靶外缘。
蹩脚的伎俩引来一阵笑声。就连献丑的本人也笑了。
“玩了这么久还不懂得怎样投吗,伙伴。”
灰衣的青年,扔下吃剩半边的苹果,逐渐走入他们群中,手上带着一柄匕首。
随手一挥,利刃脱手,并在迅雷掩耳间命中了贴近标靶中央的红心。
五米外精准命中。可由于只是随手而掷,力度并不是很重,匕首只是轻轻刺在木块上,没有深入。
“喂,芬奇利,你是怎么做到的?是不是有什么技巧不告诉我们?”端着酒壶的大汉顿了一下,调侃道。
芬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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