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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怕的存在。
最起码,巨蟒只会为了地盘和食物杀人,而人,却可以为了金钱、美色、忌妒甚至有时仅仅是因为看不顺眼而杀人。
与其自己在这个世界东奔西走,还不如干脆在浩哥儿所在的村庄定居下来,凭着自己救了孩子们的恩情,在村子里肯定受欢迎。
更重要的是,自己定居这个村庄,还有个绝妙的理由,有这个理由在,应该没有人会怀疑自己的身份!
浩哥儿抬起头:“还未请教恩人高姓大名?”
国大路上前一步,亲热地扶起浩哥儿,哈哈大笑:“浩哥儿,你认不出我啦?说起来,都有十几年没见了,你都长这样大了。对了,你姐姐可还好?小时候,我天天和她玩娶媳妇的把戏呢。”
浩哥儿整个人呆住了,其他的孩子也呆住了,国大路又走到傻大个面前,重重拍着他的肩膀:“你应该就是傻大个了,哈哈,个子长得这样高了,不过还是比我矮一点。咦,当年我打破你脑袋留下的伤口还在?真是对不住了,小时候不懂事,打架不知道轻重留点手劲。幸好有头发盖着,不防碍找媳妇。”
“哎呀,你是小桂子,不会吧,都长这样大了还在流鼻涕--”
浩哥儿等孩子,看着面前这个陌生的恩人,拍拍这个肩,拉拉这个手,熟练地叫出对方的小名或者绰号,讲出除了自己村的人,外人绝难知道的隐密事,连对方家里有几口人都知道得一清二楚--浩哥儿就算是机灵无比,这时也是傻呆呆的。
这人是谁啊?
咱们村里可没这样的人啊。
就连在外村的七大姑八大姨等亲戚都算上,也没见过有这样一号人啊。
浩哥儿脑子里乱糟糟的,这时,傻大个突然一拍脑袋,大叫一声:“我知道你是谁了!你是郭伯伯的儿子!十多年前走失的郭伯伯的儿子!”
国大路哈哈大笑:“傻大个,你认出我啦?我还以为你把我忘了呢。”
傻大个当然不可能“认出”国大路,认得出才真见鬼了,只是他心思比别人单纯得多,在他心中,国大路救了他和伙伴们的命,那国大路就是好人,好人不会骗人。国大路又一口叫破他被头发盖着的旧伤口,这伤口,除了当事人,不可能有其他人知道。
这样一来,事情就简单了--救了自己和伙伴们的恩人,原来是“自己人”,是郭伯伯走失的孩子!
当然,十多年光景过去了,这十多年,正是男孩子长身体的时候,女孩子是十八变,越变越好看,男孩子的变化同样很大,郭伯伯走失的儿子的相貌,其实大家已经记不清,但眼前恩人那异乎常人的身高,和黑黑的皮肤,却很吻合大家仅有的记忆。
国大路就等着傻大个这句话!
没错,他在电光火石之间,就已经决定冒名顶替,以郭伯伯走失的孩子的身份,在这个世界活下去。
国大路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的便宜老子--郭伯伯随时都会一命呜呼,没见过面的“母亲”也早就死了,这样一来,两个最主要的当事人都不在人世,自己也不怕被揭穿真正的身份。
国大路长声大笑,亲热地一一拥抱了浩哥儿和傻大个等孩子们:“老天保佑,让我在这封神山遇到你们,你们要是有个万一,各位叔叔伯伯和嫂子阿婆,可不知道会有多伤心。我们虽然杀死了巨蟒,但这巨蟒非是凡物,我担心在封神山耽搁得久了,会有祸事!我们快快出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