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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枪出猛虎啸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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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近正午,日暖生烟。

这是士兵们最盼望的一刻,因为有饭吃了。

这个时代,普通百姓一天都是早晚两顿饭,有三顿饭吃的,只有那些富贵人家。

但现在是战时,王太守为人也大方,所以,自从河内军移兵河渡,与西凉兵马展开对峙之后,河内的郡兵们难得的享受到了富贵人家的待遇,自是高兴得不得了。

其实,这也是方悦之所以在王匡和韩浩的争执中,恪守中立的基础上,更偏向王匡的主要原因。

当兵拿饷,扛枪吃粮,这是很朴实的道理,谁更大方,更体贴,自然就更受欢迎。哪怕为此要多冒点风险,但只要不是白白送死,都是可以谅解的。

然而,在这一天的中午,无论王家的私兵还是郡兵,都扔下了饭碗,纷纷向大校场涌了过去。

伙夫们也不意外。

尽管因为刚经历过恶战,危机亦未接触,王使君特意嘱咐过,午餐要丰盛些,加些肉食进去。按照常理,这样的美餐放在眼前,那帮没见过世面的家伙肯定要打破头来抢。

有肉诶!

不过,既然有大热闹可看,军卒们的反应也就可以理解了。将饭勺丢进锅里,围裙扔在地上,伙夫们也大呼小叫的挤进了汹涌的人群之中……

方都尉要和王公子比武!

这是天大的热闹啊!别说一顿饭,就算一天不吃饭,能看到这种巅峰对决,那也是值得的。

“巅峰对决?算不上吧?方都尉是咱们河内郡屈指可数的猛将,十三岁就生撕过豺狼,那是一等一的好汉,王公子就……”

“得了吧,李十一,你的消息太不灵通了,你以为现在的王公子,还是过去的那个吗?今非昔比了!一个照面间,制伏疯马,那还是牛刀小试;出入万军于无物,刺伤国贼,割耳而归,比生撕豺狼不知厉害了多少倍!能比吗?”

“怎么不能比?”李十一面红耳赤的反驳道:“马术好,制伏疯马,又有什么难的?我是不会马术,否则当时就……至于割耳朵什么的,又没什么人亲眼看见,谁知道是真是假?”

“你当时既然在场,居然还这样说,真是……”另一边摇头叹气,极尽嘲讽之能:“若是假的,那你告诉我,早上西凉军为啥突然跑了?好歹你也是个军侯,别说你看不出来当时的形势如何。更何况,公子去刺杀的时候,于大哥也一同前往,怎么就没人看到呢?”

“就算这样,兴许也就是碰巧了,瞎猫还能撞上死耗子呢!反正方老大肯定赢!”什么人带什么兵,方悦带出来的兵,都跟他一个脾气。

“当然会赢!你们难道不知道,本来这场比试昨天就应该开始了,可王公子却诈做受伤,拖延时间。试问,他若真有胜算,又何必如此?”

“就是,就是,你们解释啊!说不出话了吧?不行就是不行!”

“对!”

郡兵们纷纷鼓噪起来,他们和王家的泰山兵本来就不是一码事。

军饷、装备就不用说了,单是那泰山兵人手一把的强弩,基本就能顶上郡兵们一整队,五十人的装备的价值总和了。

伙食,郡兵们偶尔吃个肉,就像是过年,美得要命。人家泰山兵三天两头就能见点油腥,人比人,气死人呐!

当然,这种东西,谁也怨不着谁,私兵待遇好,面对的危险也多,王匡自己出钱养的兵,当然想怎么着就怎么地,郡兵也谈不上有啥怨言和不满。

相对而言,他们现在的日子,已经比过去强了,王太守不是枭雄,是个老好人。有野心的人,更乐意在枭雄手下混,但对大多数人来说,跟着一个宽厚仁慈的主家混,才是最安心的。

不过,道理归道理,贫富差距摆在这儿,谁也不可能无动于衷。郡兵和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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