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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7章 入乡随俗,吃肉!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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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冰粉,嘿嘿,想想就开心。

...

下午一点,徐尽欢安全抵达呼伦贝尔市。

呼伦贝尔这名字的由来,是因为这里有呼伦湖和贝尔湖,组合在一起,那就是呼伦贝尔。

这两个地方也是徐尽欢这次要去看看的地方之一。

呼伦贝尔是全世界最大的地级城市,土地面积非常的大。

大概有...

四十个星海这么大。

但这里也是着名的地广人稀,人有多稀?

可能连星海一个区的人都没有。

徐尽欢走在路上,虽然现在还没看到草原,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从踏上这片土地开始,他就感受到了浓浓的草原气息扑面而来。

他都觉得自己要沾上一些摔跤基因了。

而且!

早就听说内蒙的美食很硬核,他终于可以一探究竟了!

“哎呀,错过了蒙古早茶!”内蒙的早餐,有一个现象,那就是喝奶茶!

但是不是一杯哦。

而是。

论锅!

叫锅茶!

并且,奶茶还要配肉吃!配的是手把羊肉!

“明天就要摆摊了,但我现在只想吃好吃的怎么办捏。”

那就走着!

徐尽欢先来到机场的停车区,找到自己越野车的,小花和表弟两动物很快找到自己的位置,安安静静的不吵不闹。

“哟,今天真乖啊你们两只。”

徐尽欢破天荒的把表弟也夸了一遍。

现在也是到了饭点了,所以徐尽欢先去吃饭,然后再去一趟菜市场,查缺补漏。

冰粉的材料他已经在杭城买好,放在空间里备用,但他还是想看看这里能不能买到一些其他的在杭城买不到的食材。

在前往餐厅之前,徐尽欢先订了一个蒙古包。

来呼伦贝尔,谁还吃素啊?

肯定要入乡随俗,要吃肉的呀。

这儿的市民,天天都要吃肉,不吃肉,就浑身不舒服。

所以这里肉食爱好者的天堂,也是徐尽欢心里的天堂。

他根据大众点评,来到一家不错的餐厅落座。

徐尽欢点了一份手把羊肉,七十二一斤,他就一个人,点一斤就好。

手拉肝,三十八元一个。

手拉肚,六十八元一个。

羊血肠,四十八元一份。

他今天吃的全是手拉系列。

什么是手拉?

一会儿吃的时候就知道。

菜上的比较慢,徐尽欢便在征得老板的同意后来到了餐厅的厨房。

几个叔叔阿姨正在灌羊血肠,现灌的,徐尽欢更爱了。

所有的肉看起来都很是新鲜,最主要的是,这家餐厅煮菜的方式居然是烧柴火。

徐尽欢更喜欢了。

只见老板将徐尽欢点的所有的菜处理好之后,烧上柴火,便开始下锅...

他没说自己会下厨,也没有参与烹饪的过程,否则真怕老板因为自己是来踢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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