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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8章 套马的汉子最爱吃的手把肉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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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着,然后用刀割,这样吃的形式,就叫做手把肉。

而且当地人吃手把肉不煮熟,这是有科学依据的,因为不煮熟,这肉就更有营养,很耐饥。

在明代的《夷俗记食用》里面,有一句话。

其肉类皆半熟,以半熟者耐饥且养人。

“这是我们当地的早餐哦,配着一壶奶茶吃,很好吃的。”

店长闲来无事,见到徐尽欢猛猛吃肉,端来一壶奶茶给他。

“哎,老板,为什么你们会早上吃这么多肉啊?”徐尽欢真的很好奇。

“因为走啊上要吃好呀,别看现在是夏天,但我们这儿早晚温大,需要体能热量,而且我们满草原跑的,到中午就该饿了。”

老板笑着说道。

徐尽欢听完点点头。

“原来是这样,有点道理。”

徐尽欢按照老板说的吃法,将割好的肉放到碗里,然后奶茶也倒进碗里。

徐尽欢喝了一口,是咸的,一点甜味都没有,突出的是奶香味,而且茶味很淡。

和他在西藏喝的奶茶差不多。

因为这是咸的,所以配上羊肉刚刚好。

既有奶香味,也有羊肉的香味。

这手把肉,如果让徐尽欢总结。

他只能想到一句话。

着名当代作家汪曾祺先生形容的:我一生中吃过很多羊肉,我以手把羊肉为第一。

无与伦比。

吃完手把羊肉再尝一尝羊血肠,外头是羊肠,但里头的羊血加了羊汤,还有各种的调料,所以这比手把肉有味。

徐尽欢咕扭咕扭的切下一块羊血肠,不沾酱吃一口,很滑嫩,还不错。

一开始觉得手把羊肉好,但一吃血肠,又觉得血肠好。

吃手拉系列,从羊肉一直拉到肠子,现在拉到肚子了。

眼前的一整个羊肚,特别像一块毛巾。

羊肚是高压锅压过的,很嫩,而且很有弹性。

就跟皮筋儿似的。

吃上一口,咯吱咯吱的声音传来,舌头触感到羊肚粗糙的那一面,感觉...

浑身都得劲儿,虎躯一震的那种感觉。

吃玩羊肚到羊肝。

羊肝的造型很奇特,被切得像菠萝一样,按照纹路切下一小块。

其实徐尽欢不是很喜欢吃动物的肝的部位,那种口感他形容不来。

不是不喜欢味道,毕竟他烧什么菜都好吃。

就是不喜欢口感。

这也是他第一次吃羊肝,脑子一抽就点了。

羊肝切开,里面还是稍微有一点红红的,蘸上自己最爱的青料。

吃到嘴里,羊肝外面一层皮很有韧性儿,“嘚”一下,弹一下之后里面特别软。

“果然,还是肝的腥味最大。”

所以他蘸了很多的青料。

一顿下来,给徐尽欢撑得不行。

这四道手拉,他最爱的居然是血肠,然打后到手把羊,羊肝...倒数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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