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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姑娘说道:“杀你又何须今日我来此。”
王敬之问道:“那红姑娘是?”
红姑娘说道:“我不过是来撒些怨气、看看笑话罢了。”
王敬之说道:“既如此,红姑娘不妨在票号住下,也好好生看看我票号的笑话。”
红姑娘起身往外走,边走边说道:“这倒不必了,我这人啊,向来不住狗窝,更何况,这狗还咬主人。”
王敬之没有说话,红姑娘走了出去,消失不见。
一位护卫忽然从王敬之背后出现。
“大人,要不要我去。。。”
王敬之挥手说道:“不必。她若真是空门的人,你只是死路一条,你回去吧。”
“是。”
这人又重新回到王敬之背后,消失不见。王敬之怔怔地看着内堂外面,看不出他内心究竟在想什么。
红姑娘出了日昌票号之后,转身向东边走去。东边是一条卖日常杂货的街道,全南彰所有的胭脂水粉都在这条街里面。
红姑娘去这条街,自然是去买这些东西,红姑娘住着的客栈在西面,况且,此刻回客栈能有什么事情?
这条街算得上南彰城内人最多,或许人最多这个定义有一些偏颇,应当说是女子最多的街道。无论什么时代、什么生活,爱美的天性是始终发挥着的,无论是以胖为美以瘦为美,只要是美,便是世人追逐的东西,尤以女人更甚。
不过,这条街上也有很多男人,女人是为了美,男人则是为了女人的美。所以南彰的世家公子、官宦子弟,只要是不必为了生活而固守一个地方一个位置的男人,往常无事时便都在这里闲逛。
只不过这里虽然是美好的相遇之地结交之处,但是却让李绍安遭遇到了这几年来中,最严重最惨最手足无措的事情。
李绍安与林降二人此前不久才到了南彰,从南彰东城门处进,一路直行,自然而然便到了这条街上。
红姑娘此时刚拿了新买的胭脂从胭脂铺走了出来。
在南彰,不知道有没有人曾计较,为何烧鸡烤鸭店会开在胭脂铺的隔壁,是为了做出来的鸡鸭更香、更美一些吗?
林降便在这家店里面买烧鸡,李绍安懒得进去,留在门口等着,而这个时候,红姑娘出来胭脂铺。
世上岂有这么巧的事?
世上真有这么巧的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