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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职场啊,职场如战场,就是这个道理!程俊心里感慨着。
程处默好奇问道:“那要怎么做?”
程俊竖起三根手指道:“我这有三个办法。”
“请客,斩首,收下当狗!”
程处默眼眸一亮道:“请客!请客好,咱爹是宿国公,他们给面子!”
程俊竖起大拇指说道:“大哥高!”
程处亮想了想说道:“我觉得斩首也行啊,把他们腿打断,叫他们明天都去不了皇宫!”
程俊投给他一个赞赏眼神道:“二哥硬!”
程处默好奇问道:“你打算选哪个?”
“小孩子才会做选择,我当然是全部都要!”
听到程俊的话,程处默、程处亮同时一愣,随即同时抱拳,异口同声道:“三弟又高又硬!”
“需要我们帮忙吗?”程处默问道。
程俊笑了笑,“不用,我一个人足够!”
“那我们等你好消息!”程处默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勉励道:“等你当上御史,为兄请你喝花酒!”
“好!”
送走他们,程俊关上房门,拿起桌上的纸张,将上面的信息默默记在心里。
…………
“三郎,马匹准备好了!”
翌日清晨。
程俊穿上干净整洁绣着云纹的青色长衫,洗漱完吃了早饭,准备出发前往皇宫。
唐朝人武德充沛,无论是文官还是武将,上朝都是骑马,而不是坐轿。
相反,如果乘坐轿子,反而会让人以为对方是身体不舒服。
府邸老管家程忠拉来一匹黑色骏马,程俊看了一眼,就打心里喜欢上了。
这是一匹从西北地区引入的身材高大、脖颈纤细、四肢修长的“突厥马”!
因为精心饲养,这匹突厥马被养的膘肥体壮。
马匹上边拴着马镫,程俊走过去从程忠手里接过缰绳和马鞭。
翻身上马,一气呵成!
程忠看的眼眸一亮,“三郎动作真帅!”
程俊笑了笑,以前公司团建去草原,他事先花了不少钱和时间练习骑马,草原上那些汉子都对他的马术赞不绝口。
“忠伯,告诉我爹,还有我那两位兄长,等我好消息!”
“驾!”
程俊策马离开程府,一路飞驰出了怀德坊,奔向皇宫。
程忠目送他离开,方才回到堂屋,正好碰到朝这边走来的程咬金,赶忙抱拳行礼。
程咬金微微颔首示意,双手背在身后,走进堂屋道:“处侠出发了?”
“已经走了,听说文武百官有一半的人都动身去了朱雀门等消息,郎主要不要去?”
“丢人现眼,不去!”
程咬金哼道。
自己儿子几斤几两,他最清楚,程俊就是去凑个数而已。
要是去了,还不定怎么被同僚笑话。
…………
大唐的皇宫,在长安城最北端。
程俊骑马来到皇宫门口,发现皇宫门外站着两百多个少年。
明明他们站在一起,却给人一种泾渭分明的感觉。
程俊仔细一看,发现站在左边的百十来个少年,身上的袍服颜色有紫有红,有绿有青,袍服像是量身定做的一般,精致得体。
站在右边的少年穿着白衣素袍,很多人竟还穿着打有补丁的布衫,踩着洗到脱浆的鞋袜。
他们时不时望向那些权贵子弟,眼神充满羡慕。
在与对方眼神接触时,他们却又立即低头看向脚下,亦或是别处。
与他们对视的权贵子弟一脸嫌弃,转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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