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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文麗又想起安瑜,她是文工團一枝花,身材高挑不說,眉目也長得好,瞧著有福氣又英氣,哪像林佩,看著就是一朵菟絲花。聽說她還是農村出來的,沈文麗想到隔壁兩鄰居,認為鄭旭東棄安瑜選林佩,真是瞎了眼。

雖然丁亞明也覺得林佩身子單薄了點,但真沒從林佩身上看出妖媚來,心想人說話不是挺大方的?至於嬌滴滴,人林佩好歹洗衣做飯一把好手,就算嬌滴滴也是看上去,實際上未必有他媳婦被嬌慣得厲害。

但丁亞明結婚好幾年,深知他媳婦的脾性,沒傻里吧唧拆穿她,只說:「怎麼說他也是旭東媳婦,你心裡再不喜歡她也別當面說出來,我跟旭東不好做。」

沈文麗睨一眼丁亞明:「你們剛才在外面說什麼了?」

「能說啥啊?」丁亞明一看沈文麗的眼神改口說,「能說什麼啊,我是怕他沒吃飯,想叫人來家裡吃。你是沒看見他的表情,嘚瑟的呀。」

「嗯?」

「當然,我是不肯承認他媳婦做飯比你好吃的,咱們必須去他們家吃頓飯,搓搓那小子的威風不可。」丁亞明一臉嚴肅說道。

沈文麗沒忍住笑:「得了吧你,難不成你還想吃完了說她做飯不好吃?這時候你倒好做人了?」

丁亞明嘿嘿笑:「咱私底下跟旭東說,不告訴他媳婦。」

沈文麗輕哼一聲,斜瞄著丈夫問:「你放心,我到時候絕對不當著她的面說什麼難聽話,你跟鄭旭東說好什麼時候吃飯了?」

「還沒定,我估摸著是周末,既然是吃飯,人總要到齊是吧?」

沈文麗是文工團的,出軍營倒沒那麼麻煩,她要是想天天回家都行。但丁亞明和鄭旭東就不一樣了,兩三天能回來一趟就不錯。沈文麗接受了丁亞明的理由,說道:「那行,你提前告訴我。」

……

林佩坐在鏡子前擦雪花膏,這瓶雪花膏還是結婚前買的,到現在已經見底。林佩用手指弄出最後一點,想著明天要去供銷社看看有沒有散裝論斤稱的,要是有就拿瓶子去裝點回來。

林佩穿來一年了,還沒用過散稱的雪花膏,她好歹是有工資的,一瓶雪花膏用兩三個月,也能負擔得起。但隨軍後就不成了,雖然鄭旭東工資高,但家屬房住著沒有菜地,吃什麼都要花錢買,她才來幾天就花了好幾十。

雖說這其中有搬進來要買的必備品,但吃飯開銷還是比在家要大。

林佩又想起這兩天跟陳紅蓮她們聊天,得知家屬隨軍安置也不是那麼容易的。如果原先有工作還好,大概半年內能解決工作。要是沒有工作就難了,像陳紅蓮就是隨軍第二年才被安排進供銷社後勤部的,而王春英到現在也沒個著落。

林佩先前倒是有工作的,可來隨軍後工作也不是一時半會能定下,靠著鄭旭東一個人的工資,她覺得自己不能這麼大手大腳下去。

她想著雪花膏的事太入神,連鄭旭東什麼時候進來都沒發覺。

鄭旭東站在她身後彎腰抱住她,低聲問:「在想什麼?這麼入神。」

「沒事。」林佩搖搖頭說,蓋上雪花膏的蓋子問,「你洗好了?」

「嗯。」鄭旭東應了聲,「我把衣服帶回來了,不過都是冬裝,夏天只在家放一身衣服。」他還是常住宿舍,常穿的衣服得留在宿舍里,家裡留一身回來的時候替換。

他說完伸出手,拿起梳妝檯的相框。

相框裡林佩身著藍布褂子黑色長裙,腳上是一雙黑色布鞋,頭髮編成辮子垂落在胸前。而鄭旭東是一身黑色中山裝,兩人並肩站著,好似民國時期的女學生和進步青年。

作者有話要說: 提醒一下,本文是家長里短日常文,所以女主依靠先知大殺四方這種劇情基本沒有,她也沒什麼王霸之氣,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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